媒體來源:壹蘋新聞網
記者署名:郭芷余
完整新聞標題:國中少女3小時激戰2男!約砲男網友摩鐵嘿咻 完事急奔另一人家中愛愛
完整新聞內文:
2022/12/22 11:52【記者郭芷余/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國三離家少女小愛(化名)使用網路交友app約砲A男深夜到旅館開房間,她在等
待A男時又在app上認識B男,要B男等一下到摩鐵接她,3小時內約砲2次。過了2天少女被
警尋獲時,姑姑追問她連日來到哪裡去,才知她接連與2男嘿咻,憤而提告。高雄地院審
理後依與未成年女子性交罪分別判處A男、B男各6月、8月徒刑。
判決指出,去年5月,就讀國三的少女小愛蹺家,無聊就使用交友軟體認識新朋友,她認
識A男後,兩人聊著聊著就聊到性愛話題上,A男露骨問她:「妳有經驗了哦。」、「第一
次幾歲呢?」、「有私密照嗎?」、「那你不是處女了嗎?」、「咪咪大嗎?敏感嗎?胸
圍大嗎?」、「你喜歡愛愛嗎?明天再去呢?」、「你胸圍多大呢?」並一直邀約小愛跟
他嘿咻。
同年5月12日凌晨兩人約好半夜3時到鳳山區某國小門口見面,在等A男時,小愛又用交友
軟體認識B男,確認A男要載她到哪間旅館開房間後,直接要B男等一下到該摩鐵接她。
小愛與A男做愛後,同日凌晨6時許被B男接回家繼續嘿咻。直到5月14日警察尋獲她,姑姑
緊張的問她這幾天都在幹嘛了,她才說出實情。兩男也分別被依妨害性自主罪移送法辦。
A男辯稱被設局,因為小愛一開始見面就跟他說對不起,因為有3、4個人教她怎麼計畫。
小愛的精神狀態不好,她有向他求救,他只能盡量將她放在安全的地方。
但法官認為,兩人在發生性行為前的對話充滿性暗示內容,且無任何求救訊號,A男若真
要搭救小愛,僅需報警處理即可;且事後A男還不斷詢問如何與小愛保持聯絡,問她是否
想他、何時見面等,若A男真認為被設局,應會避免再與小愛有瓜葛,而非積極聯絡。
法官認為小愛一開始就告訴A男她國三,A男明知她未滿16歲還發生性關係,依法判刑6月
。
而B男則是早有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被抓的前科,法官審酌他不思悔改,將他判刑8月
。全案可上訴。
完整新聞連結:
https://tw.nextapple.com/local/20221222/F01340D9FA6177375838875B22A1A6AF
備註:
「在等A男時,小愛又用交友軟體認識B男,確認A男要載她
到哪間旅館開房間後,直接要B男等一下到該摩鐵接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