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呀~ 應該開放賭博吧? 當然傳統很多人反對!
那為什麼不開放 : "部份"賭博?
例如說:全民發給賭博專用卡 每年還國庫主動送給你1000去賭 讓你有這個[扣打]
然後蓋個賭城專區 這張卡只能用在這裡
如果你賭贏了 瞬間賺到3000塊? 那麼這其中1000 自動繳回國庫 不就好了 國庫也無損失
再不然就是 : 可以限定每3年才來賭 國家幫你儲存3000在卡內 隨便你用
或者 真的可以忍3年才來的? 在外面又沒有其它賭博被抓到的 國家再+3000獎勵=6000
還可以請客 允許你多帶一名朋友 扣打給她玩 (如果真有人完全不賭的話 這樣也有面子)
等於每3年~守法的國民都有6000 可以進去賭城揮霍 (要自己加錢也可以 訂個上限就好)
反正輸光光不也是在國庫裡面? 又可以小賭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