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全台公家機關包含各級學校的工友遇缺不補都是這麼幹的,上招標網看,註明很饒
舌的「勞務委外」就是啦,你看招標須知都寫要求「每日工作#小時」,甚至勞務委外契
約範本註明每月委外人員請假天數超過2天就要扣契約價金。
如果機關和委外人員真是承攬關係,只要委外人員能把你機關學校掃乾淨之類的,又何必
限制出席天數?
最好笑的是各縣市的預算編列公式就是該委外人員的薪資加勞健保,再編列人力公司的營
業稅、管理費(見鬼了,政府出錢請人力仲介公司來賺錢的),有錢的如六都每個月的管
理費還可以編到2000元,這樣一年就1萬2,外加營業稅以基本工資算的話大概4萬,這樣
比機關自己聘任臨時人員每年要多花5萬,你看一個縣市幾百間學校機關要多少業務費?
八卦是,各種機關得標的廠商固定那幾家,老闆跟股東有的根本就是機關學校退休的人,
找個人頭登記負責人規避採購法離職幾年不能標案的規定,然後再套關係得標。
之後遇到基本工資上漲但預算編好了政府不追加時,就會凹機關把每日工作時數從8小時
降到7小時,派遣勞工的月薪變成部分工時,反正油水該賺的一毛都不少,勞工少做一小
時工作總額又不會變少,等於根本沒受到基本薪資調高而增加薪水。
勞工永遠是政府心中最「軟」的一塊,「軟土深掘的軟」啦....
※ 引述《afune12369 (大衛)》之銘言:
: 我還以為大家都這樣搞
: 某公家機關
: 找一些計劃型人力時
: 也是自己面試
: 然後挑中的就叫他去找外面人力派遣A公司簽約
: 然後再叫A公司來標案
: 結束
: 漂亮的勞務承攬
: 早就行之有年了
: 只是這個案子合約簽的太簡陋
: 沒有找一間公司掛名
: 現在總經理也被撤了
: 人資主管說不定也被撤了
: 摸摸頭就沒事了啦
: 不只私人公司啦
: 公家機關都是這樣搞的
: 勞務承攬真好用呢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