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吳政峰
3.完整新聞標題:
藏兒子內褲反被推下樓梯斷骨 怪癖男挨告突然身亡
4.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男子阿昌(化名)2018年起三度脫下就讀小學的兒子內褲藏匿,兒子羞憤難耐,把他
推下樓,造成多處骨折。而後阿昌妻子得知此事,憤而跟警方投訴,阿昌因而被依乘機猥
褻罪移送,一審桃園地院判處1年2月刑,沒想到上訴二審期間,高院突然收到阿昌的死訊
,日前判處公訴不受理。
2018年間,小昌在住處見年僅7歲的兒子熟睡,竟把他的內褲脫下來並藏匿,任其下半身
赤裸,兒子因為覺得下體涼涼的,驚醒才知此事。隔年8月,阿昌故技重施,再度脫下兒
子內褲藏匿,兒子醒來後察覺內褲又不見,得知是老爸幹的,羞憤難耐,立刻向母親哭訴
,其母不想事態擴大,便全力安撫,要他隱忍下來。
沒想到2020年9月間,阿昌三度犯案,兒子耐不住羞憤,見老爸完事後準備離開房間、沿
著樓梯下樓,立刻出手從後方猛推,導致阿昌滾下樓,造成5根肋骨斷裂及其他傷勢,但
阿昌未提告。
某日,阿昌跟老婆因為家務事爭吵,聲音過大,警察到場處理,詎料阿昌妻子一看到員警
前來,立刻托出阿昌有脫兒子內褲、藏褲怪癖。由於猥褻兒童屬於公訴罪,警方得知後當
場通報檢方偵辦。
一審桃園地院認為阿昌並沒有精神方面的問題,考量他承認犯行、態度良好,依成年人故
意對兒童犯乘機猥褻罪,判刑1年2月。
阿昌覺得判太重,上訴二審,沒想到高院日前突然收到阿昌已於10月9日身亡的消息,有
戶籍謄本可證明,由於被告已死亡,依法只能不受理,故合議庭日前撤銷原判決,改諭知
全案公訴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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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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