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桃園女放前任進房拿東西 熟睡時被童軍繩纏繞慘遭性侵

作者: adhere (Believe in Me)   2022-12-26 10:13:48
1.媒體來源:
UDN
2.記者署名:
記者
楊湛華/桃園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桃園女放前任進房拿東西 熟睡時被童軍繩纏繞慘遭性侵
4.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市簡姓男子遭前女友提分手,心有不甘,去年4月到她住處拿東西、談判時,見女子
熟睡起了色心,先是要求口交未果後,再強行性交、內射得逞,事後挨告;法院痛批簡為
一己私慾性侵,犯後還否認,依強制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3年2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簡姓男子去年3月被前女友提分手,但他捨不得2年多感情,持續追求復合,4
月3日凌晨他到她位在龍潭區租屋處談判、拿個人物品,隔天一早見女子在床上熟睡,從
住處找出一條童軍繩纏繞女子右手,再脫去自己內外褲,這時女子醒來,簡便要求她口交

但女子隨即拒絕,簡男見狀並未罷休,反而以手腳壓制她,褪去褲裙、內褲,就算女子言
語拒絕、以手腳推擋反抗仍不罷手,隨後以雙臂架開女子雙腿,不僅強制性交得逞,還射
精在她體內;女子不堪受辱,當晚告知時任男友,驗傷後報警提告。
簡男到案後一開始坦承性交,但否認犯罪,辯稱是當時女子口頭答應,做到一半她才反悔
,自己拔出生殖器時正好射精,童軍繩則是打鬧時纏上,沒有綁緊;後來女子當庭證稱,
兩人當晚躺同張床、有隔開,自己也有明確拒絕發生關係,而童軍繩原是用於固定機車後
座乘客,不知道為何簡男要纏在自己手上,不過並沒有達到限制自由程度。
法院根據李男證詞,認為女子案發後在電話中已近乎崩潰、放聲大哭、哽咽及思緒錯亂,
加上簡男事後曾透過友人以30萬元和解,以及女子前後證述並無不同等種種證據,認定李
犯行明確。
桃園地院審酌,簡男僅為滿足一己私慾,竟無反性自主權強制性交,造成女子身心受創,
且犯後矢口否認,也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考量他後來在警詢時一度認罪、無前科等,依
強制性交罪判有期徒刑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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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實在瓜張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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