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愛河無照酒駕害一家4口1死3傷 男子判賠5

作者: s1777001 (iPad溫開水)   2022-12-26 14:26:49
愛河無照酒駕害一家4口1死3傷 男子判賠5人共3549萬餘元
自由時報 記者黃良傑
38歲男子黃子洋無照酒駕,去年底在高雄愛河旁,高速闖紅燈撞飛林姓男子一家4口釀成1
死3傷,高雄地院判他9年10月,民事判決出爐,共判賠死者林女的父母、丈夫、2名女兒
,共3549萬9313元,被告當庭表示同意,接受此一判決內容,但死者丈夫林男曾怒斥黃男
說謊,黃犯後稱願意拿名下房產賠償,私下卻企圖脫產,對被告恐無信任感。
被害人林男偕同妻女一家4口,去年12月間晚上徒步經前金區河東路、國民街口,通過行
人穿越道時,被黃男駕駛BMW轎車撞飛,林妻范女身亡、林和兩名女兒重傷,3人傷勢
至今未癒,並留下嚴重後遺症,黃男的酒測值高達1.24。
刑事部分,被害人林男希望法官從重量刑,期待看到台灣出現第一個酒駕害命者被依殺人
罪判死或無期徒刑的案例;但法官認為黃子洋開車發現4名被害人時緊急踩煞車,車速過
快無法及時煞住,難認有殺人故意或殺人的不確定故意,但他10多年前曾酒駕肇事,縱使
酒駕肇事累犯可從5年改為10年,改依酒駕致死罪判黃男7年10月徒刑。
至於民事求償部分,包括死者雙親、丈夫、2女兒共同主張,被告車輛因車速過快且飲酒
後感知及控制車輛能力降低,煞車不及直接撞擊被害人,造成林妻范女死亡;丈夫林男身
體多處嚴重骨折、肺部挫傷併血胸及呼吸衰竭、腹部挫傷併肝功能異常、頸椎第二節骨折
、肺炎等傷害。
被撞的2名女兒身上也多處骨折,還傷及全排牙齒、肝肺挫傷、嚴重頭部外傷合併兩側急
性外傷性顱內出血、外傷性癲癇等傷害,支出醫藥費用、看護費用,扶養費用、不能工作
薪資損失,以及勞動能力減損等財產上損害,而白髮人送黑髮人的范女雙親,因喪失至親
,身體、精神承受莫大苦痛。
高雄簡易庭判賠范父441萬7240元、范母459萬2404元、丈夫林男1142萬7157元,以及兩名
女兒各926萬550元、580萬1962元,總計3549萬9313元,全案還可上訴,被告黃子洋同意
原告請求,並同意為認諾判決。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16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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