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ear26 (熊二六)
2022-12-27 02:36:55怕屁喔
他人在日本
這種案件
他要馬就委託律師
要馬就自己出庭
告訴地在台灣
那麼80位鄉民有心一點
幾個人收到被雞排妹告的通知後
就讓這件事情被分案
最好分80份
看他是要律師費給一堆
還是自己台日飛
在80個時間跑80個法庭
我為什麼會這麼說
我本人在日本啦
就吃過官司
對方是一次告好幾個
其中有台灣的 還有其他在日本的鄉民
我不知道有沒有人跟他妥協
但是和我合作的幾個人
我就幫他們寫訴訟狀
讓告訴人告不成外
第一次是證據不足
網路言論意見不同
屬於可接受批評之範圍
還想要告第二次
結果因為分案到各地去
後來還是收到不起訴
因為告訴人沒有出庭
就直接被退回去當告訴人放棄權利
因為這類東西不是公訴
是告訴乃論罪
只要你不要直接罵對方 白痴 豬八戒 王八蛋
而是暗酸什麼
第一類的
塔綠班啊 綠共啊 側翼啊 你民進黨的喔
等等 上述名詞不能被當成傳統負面批評文字
第二類 你很想批評 這個人外貌
但是直接將外貌常常會gg
你可以改成五五身啊
腿短啊
這種屬於他自己貼出來
然後可議論之範圍
黑菊應該會能過 不過比較危險
你得強調在你的主觀判定上是黑的云云
林北可是在批踢踢 在臉書被告過五次的男人
還因為送披薩 燒烤 友人等等
站在法院和檢察官面前好幾次
都在土城看守所睡過一晚
名人想告小老百姓毀謗 公然侮辱
在台灣九成九不成案
他就只是吃定你會怕 想和解而已
如果有鄉民收到需要去配合調查的傳票
跟你說
第一次也只是走檢察庭
讓檢察官了解案情而已 上不了法院
我建議當作社會教學
務必走這一趟
絕對收穫比你上整年課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