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男性受害者2】醫離婚戶頭剩300元 他告訴兒子:爸爸要活著才能繼續當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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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醫師曾遭受近5年家庭暴力,離婚時幾乎花光了自己的積蓄。
遭受過近5年家庭暴力的H醫生,當時月收入30萬元,但3年前離婚時戶頭只剩不到300元。
「你也希望人家看你是一個理性的丈夫,努力維持一個正常的家庭和諧,這是一家之主的責任。什麼事情都要跟她吵個輸贏、計較,那就沒完沒了。」H醫師說。
H和前妻是經由朋友介紹認識,他當時快40歲了,加上家裡催婚,2人相識不到3個月就結婚。婚後妻子的控制欲,主要展現在物質生活上。「你賺多少錢,我就是要過多好的生活,我嫁給你,不是為了受苦。」H醫師模仿前妻的語氣這麼說。
所謂好生活,包含房租每月5萬5的豪宅,一個月3萬5的到宅保母費,1/5的薪水必須上繳存入妻子戶頭,加上水電雜支、卡費,一個月基本開銷18、9萬元。如果惹她不開心,還得買包包賠罪,加上她要求小孩必須讀貴族幼稚園,薪水幾乎每個月都不夠用,還得花到婚前存款。H醫師說:「只要你沒有達到她的要求,就是不斷碎念,或者冷言冷語,冷戰。」他只好自我安慰:「我也是想說好啦好啦,錢再賺就好,覺得事情就花錢解決。」
但花了錢,卻什麼也沒能解決。那時妻子不用工作,明明請了保母,還是規定H醫師每天要趕快回家顧小孩,半夜還得起床哄孩子。採買、家事,H醫師全都得包。小孩週歲Party必須辦在豪華飯店,連出國出差還得額外給安撫費。
之外就是各種言語羞辱,「這就是你H家的爛種(小孩),才會情緒這麼爛啦。」「你很多東西都要靠我,你媽給你什麼幫助?他們鄉下人沒給你什麼幫助。你以後在外面走跳,還不是要靠我們家的人,你自己高攀了,你知道嗎?」
「有一次她叫我抱著小孩去陽台收衣服,我們住十樓,我就一直往下看,想說如果跳下去,我死了,小孩也死了,就解脫了。我看了很久,後來是小孩抓住我的脖子。我想說,他什麼都不知道…」H醫師陰鬱地說,「上班成了我最開心的時候,嘻嘻哈哈度過這幾個小時,然後再回去面對我自己的事。我不敢(對外)講我的事,男生跟人家抱怨,講自己在家裡過得不好,這樣很怪,也很沒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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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緒沒有出口,H醫生亦曾抱著孩子,閃過跳樓以求解脫的念頭。
3年前,2人終於調解離婚,離婚前最後一個月,H醫師的存款已經不夠付房租,還得跟朋友借錢。他的身體也因為長期過勞,各項數值超標。離家的那天,H醫師跟兒子說的話是:「爸爸已經受不了,這4年多來沒有好好睡覺,身體垮了,錢也沒了,爸爸要活下來才能繼續當你們的爸爸。」後來H醫師的前妻放棄監護權,2人目前僅剩財產分配官司。
問H醫師何時才意識到自己被家暴?「其實我也是看Josh的影片,他的遭遇跟我很像。他說這個是家暴,我現在才知道原來我(過去)不應該去承受,沒有人應該要去承受這種事情。」這覺醒,距離他離婚,已經過去3年了。
※男性該如何蒐證,申請保護令
律師陳宇安(巴毛)表示:「如果有受傷的話,一定要驗傷,才能證明你當下的確有遭受暴力行為。遭遇言語或精神暴力時要錄音,或者當下趕快跟朋友講,這也是一個證明。家暴或是性侵案件當事人會擔心沒證據怎麼辦?其實不是完全沒有證據,你說的話,法官也有可能採信。尤其是家暴案件,本來就不像一般刑事案件,一定要到嚴格、縝密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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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只能說,男生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也想跟H醫生說,可惜太晚認識你,不然就會介紹你的大學長小三 通之王給你認識了,這種專業還是要找對人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