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appig (uninspired)》之銘言:
: 義務役薪水直接比以前多了快2萬
: 可是義務役不管你給6千還是給2萬6,本來就要進去當
: 然後時間到了走人
: 重點不是應該要放在讓人更有意願簽下去嗎?
: 查了一下志願役二兵3萬5左右,假如直接再加2萬變5萬5
: 這應該算滿大的誘因了吧?
想想也不可能,畢竟找義務役要的就是要那便宜的人力
就當作是「欠國家的」
然後現在發錢發這樣,好像有些本末倒置
除非有一種可能就是
咱們的國家 年輕人已經變少啦
當然可以發錢發的那麼阿沙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