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男室友狂傳LINE騷擾「內射到喊不要」 少

作者: MotherFucker (友崎亞希)   2022-12-31 16:38:53
看別的報導
劉嫌因為認罪,所以改用傷害罪起訴
其實他也打很兇
但是不是傷害致死罪了
判了4年多
其他罪嫌在一審結束後
看到這個情況
為什麼不認罪?
去追求類似劉嫌的結果
看看能不能一樣改用傷害罪去判
結果還要堅不認罪繼續上訴?
然後被判7~10年不等
結果搞到三審下來
都沒有常見的越來越輕
是不是其他犯嫌的律師策略不太對?
還是新聞文章還有很多細節沒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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