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Kidd00 ([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之銘言:
: 標題: [問卦] 張育成是想去當四個月的兵嗎?
: 時間: Sun Jan 1 01:59:57 2023
:
: 旅美棒球好手、台灣之光張育成
: 於2019年取得十二天補充兵資格
: 條件是要接受國家徵召列管五年
: 結果今天公然拒絕徵召
: 這樣的話,
: 他的十二天補充兵資格應該要被取消吧?
: 他是想當四個月的兵嗎?
:
: 有卦乎?
教育部體育署國家體育競技代表隊服補充兵役選手列管期間管理考核要點
五、補充兵役選手於列管期間,應依本辦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接受國家徵召參加國際
賽會,並配合本署或國訓中心各該規劃訓練期程,於賽會十四天前向國家代表隊報到,參加
賽前集訓及參賽。但經本署專案核定者, 依核定日期辦理。
補充兵役選手未依前項規定配合辦理,情節重大者,本署應依本辦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
國家體育競技代表隊服補充兵役辦法
第 7 條
核定服補充兵役男,於列管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其未經補充兵役徵集者,廢止其服補充
兵役之核定;經補充兵役徵集已取得國防部核發補充兵役證明書者,依法辦理臨時召集入營
:
一、自核定之日起五年內,其核定原因消滅。
二、未依體育署通知之期限、地點完成報到、參加集訓或比賽。
三、參加集訓之成績,未達考核標準,經體育署核定退訓。
體育署作成前項廢止處分前,應依行政程序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
會。廢止處分,應由體育署以書面通知役男,並副知國防部、內政部及役男戶籍所在地之直
轄市、縣(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