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為何二兵阿成底氣那麼足

作者: todao (心裡有數)   2023-01-02 11:35:23
※ 引述 《belucky》 之銘言:
: 標題: [問卦] 為何二兵阿成底氣那麼足
: 時間: Mon Jan 2 10:44:58 2023
:  
: 為何二兵阿成可以底氣那麼足的拒絕
:  
: 中華隊的教召 沒錯就是教召 當了最
:  
: 爽的補充兵 然後不想盡你的義務打國
:  
: 際賽 是吃定棒球圈沒人可以治他嗎
:  
: 還是看台灣兵役沒有 這在南韓早就
:  
: 土下座道歉了吧 台灣真的很扯
補充兵就我理解
應該還沒有階級
不算二兵
召集規則 第34條第2項
前項應召員之待遇、主副食、醫療、保險及撫卹,規定如下:
一、待遇:後備軍人按其階級發給;補充兵之隊員比照國軍義務役二等兵待遇發給,幹部比
照國軍義務役上等兵待遇發給。
法條寫得很清楚
後備軍人跟補充兵是不同概念
補充兵隊員是待遇「比照」國軍義務役二兵
本身應該沒有階級
而且google補充兵證明書
上面也沒有註明軍階
而所謂隊員
是指補充兵接受勤務召集時是軍勤隊隊員
任務規定在第27條
勤務召集服勤範圍如下:
一、機場、港口、軍事基地、廠庫及醫院等設施之搶修。
二、戰備道路、鐵路、公路、橋樑、油管等設施之搶修。
三、戰場工事構築及阻絕之設置。
四、軍品及重要物資之裝卸及運輸。
五、傷患之運送、救護及軍墓勤務之執行。
六、協助地方治安、自衛、防空等勤務支援。
至於體育補充兵的義務
規定在國家體育競技代表隊服補充兵役辦法
第 6 條
核定服補充兵役男,依下列規定管理:
一、自核定之日起五年內,應接受體育署之列管。
二、列管期間內,應依體育署指定參加集訓或比賽。
所以就我的理解
體育補充兵依體育署指定去參加集訓或比賽
應該跟你說的教召(教育召集)
是不同的事情
我個人覺得列管期間被通知集訓跟比賽
比較像是是履行兵役義務的一種特殊態樣
所以沒有拒絕的權利
拒絕的話按同辦法第7規定
就是依法要入營把常備兵當完了:
第7條
核定服補充兵役男,於列管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其未經補充兵役徵集者,廢止其服補充
兵役之核定;經補充兵役徵集已取得國防部核發補充兵役證明書者,依法辦理臨時召集入營

一、自核定之日起五年內,其核定原因消滅。
二、未依體育署通知之期限、地點完成報到、參加集訓或比賽。
三、參加集訓之成績,未達考核標準,經體育署核定退訓。
結論:
就看有沒有被選入國家代表隊
有的話體育署就會通知
所以現在(2023.1.2)既然都還不知道國手名單
就先等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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