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說就是打死不開放加熱菸,紙菸的利益太龐大了,落後思維。
幾年前開始用加熱菸,沒有味道沒有焦油,不會妨礙到別人,自己家裡用也沒差,有夠爽。為什麼日本就可以做到好好控管加熱菸,明明對民眾健康相對好,台灣政府就是嘰嘰歪歪屁話一堆。
※ 引述《deathdecay (VOID)》之銘言:
: 聯合新聞網
: 記者 簡嘉佑
: 加熱菸載具管一半? 國健署:不易執行
: 菸害防制法修法大轉彎,不再控管加熱器(載具)了?國民黨立委林為洲4日於立院指出
: ,目前大家的共識為「嚴加納管加熱器」,但最新修法版本仍不願納管。國健署署長吳昭
: 軍解釋說,加熱器屬於電子產品,衛生機關沒有審查的能力。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呼籲,
: 不該就此非撒手不管,更質問「是否有人施壓」?吳昭軍強調,「沒有受到任何壓力」。
: 加熱器納管急轉彎
: 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4日於立院第四度進行協商,國民黨立委林奕華說,菸害防制法修法
: 的政院版本為「一開一禁」(禁止電子煙、開放加熱菸),她本來是支持「雙禁」,但現
: 在已經退一步,並要求嚴格納管加熱菸,上次協商也達成「要嚴管加熱菸載具」的共識。
: 然而,最新版本根本也沒有納管加熱器,為何衛福部態度有如此大的轉變?
: 吳昭軍回應說,目前法規已朝向加重處罰、管制吸菸場所等方式來防治菸害。但菸害防制
: 法就是針對菸品進行管制,但載具則是電子產品,國健署沒有能力進行納管,也有執行上
: 的困難,需要其他單位的協助,最後才決定採用原本的政院修法版本。
: 衛生機關說法不一
: 林為洲痛批,載具(加熱器)就是用來吸菸,「難道買加熱器會去當玩具嗎?」,堅持嚴
: 管納管加熱器的立場。他也說,菸害防制法原本有規定,加熱器進口需要經過評估報告與
: 審查,但現在卻說有執行上的困難,直呼「(衛福部)根本是自打嘴巴」,質問「到底有
: 沒有能力審查」?
: 林為洲強調,加熱菸是新興的抽菸方式,對身體產生的影響仍不明,難道衛生單位就撒手
: 不管嗎?吳昭軍回應說,「會審查」。林為洲再說,「現在又說會審查」,更質問「加熱
: 菸到底會產生哪些化學物質?」吳昭軍回應說,「會產生相當多化學物質」,並會請相關
: 廠商申請時,附上產生化學物質的資料。
: 籲責請審查人士
: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指出,就目前資料來看,美國食藥署(FDA)是有納管加熱菸載具,
: 而衛福部只管菸草,卻不管載具,就是在「戕害國民的健康」。她更指出,如果主管機關
: 沒有執行能力,可以責請專業審查人士,而非政策大轉彎不納管加熱器,她更質問「是否
: 有人施壓,要講出來給國民一個交代。」
: 民進黨立委蘇巧慧緩頰說,今天主要的爭議圍繞在「加熱菸載具」,但無論如何共識仍是
: 「載具都是要被管理」,只是要如何寫進條文,讓衛福部能與其他部門合作,並依循各部
: 會的專業來進行管理。
: 放任加熱菸廣告橫行
: 林奕華則強調,管理也有消極與積極的差別,而我們的訴求就是要「積極管理」。她說,
: 如果條文未能嚴加納管加熱器,加熱器不被視為菸品,就不受到20歲以下能購買、廣告限
: 制等禁令,而「宣傳加熱器就等於是替加熱菸作廣告」,最後形成加熱菸廣告橫行市面的
: 亂象。
: 吳昭軍說,「我們並沒有不管理(加熱器)」,因為菸彈本身沒有燃燒就不危害,是在載
: 具的燃燒產生的氣體,會對其中的化學物質進行審查,其他部會也會進行加熱器的審查,
: 沒有審查過的加熱器沒有辦法在市面上流通。他也進一步強調,「沒有受到任何的壓力」
: 。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6885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