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地院,這裡是機掰客家人的啦。
這篇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LAW_Mobile_FJUD//FJUD/data.aspx?ty=JD&id=TPDM%2
C111%2C%E5%AF%A9%E7%B0%A1%2C2368%2C20221228%2C1
直接把人學校還有系別列出來欸?
去系上搜就知道是誰了啊?
根據法院組織法第83條「各級法院及分院應定期出版公報或以其他適當方式,公開裁判書。
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前項公開,除自然人之姓名外,得不含自然人之身分證
統一編號及其他足資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應該是不能這樣做的吧?
有沒有臺北地院這樣真的沒問題嗎的八卦?
穴穴指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