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時新聞網
記者:謝明俊
標題:知法犯法!泰安鄉長酒駕國道連撞2車釀3傷 竟無保請回
新聞內文:
新科苗栗縣泰安鄉長陳吉基,涉嫌於4日晚間酒後駕車行駛國道1號南下150公里
處三義交流道附近,追撞另2部車輛,國道警察第3大隊泰安分隊及苗栗縣消防局119勤務
中心派出人車到場處理、救護,將3名傷者送醫,陳吉基本人並無受傷,經國道警方將陳
帶回偵詢酒測值超過0.55,5日依法移送苗栗地檢署,檢方依陳是初犯,職權緩起訴,無
保請回,陳吉基透過鄉公所祕書對自己行為深表抱歉,保證今後不會再犯。
陳吉基是泰安鄉泰雅族人,8年前開始曾兩度參選泰安鄉長,均敗於前鄉長劉美蘭
手下,去年9合1地方公職選舉,陳吉基第3度參選,因苗栗縣長選戰藍軍出現分裂,陳吉
基陰錯陽差地成為唯一泰安鄉長候選人,在同額競選的情形下,陳吉基終於如願以償地當
選泰安鄉長。
4日晚間9點多,陳吉基涉嫌酒後駕車行駛國道1號南下車道,在三義交流道附近
,追撞兩部汽車,陳吉基本人並無大礙,但現場並造成3人受到輕傷,苗栗縣消防局勤務
中心據報派出分隊救護車趕往現場,將3名傷者送醫,國道第3大隊泰安分隊員警據報趕往
現場處理,經對陳吉基酒測發現超過0.55,隨將陳吉基逮捕帶回分隊部偵詢,據悉,陳
吉基因知自己身分特殊,行為舉止非常低調,在分隊製作完筆錄後,就在泰安分隊過夜,
至5日才由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檢方開完庭後以陳吉基是初犯,當
庭無保請回,依職權緩起訴處分。
7日,陳吉基透過鄉公所祕書回應此事,陳吉基因去年12月25日才宣誓就職,至今
仍未遴選確定鄉長座車司機人選,出入都是自己開車。4日晚間,陳吉基是在苗栗市參加
餐會,席間曾喝了一些酒,結束後,陳吉基自認為還可以開車,就自行開車準備回台中住
所,不料,在行經三義路段時肇事。陳吉基並透過祕書對自己行為,對社會造成不良示範
表達歉意。鄉公所並將加快司機遴選作業,以避免未來再發生類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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