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球場已付11.7億 高虹安批林智堅

作者: dahlia7357 (dahlia  )   2023-01-09 09:30:40
尾款留3000萬,換算後是總金額的2.5%
這算不算賤招阿?
反過來說,廠商應該直接公布合約
講明白說還沒驗收的2.5%,到底是哪個部分?
大家就能推算其他的驗收過的部分
另外,都可以打球了
前朝留下這2.5%
不自己處理,留給下一任驗收
目的到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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