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世界衛生組織 菸草控制框架公約(WHO FCTC)菸草減害(Tobacco Harm Reducti
on)專家 王郁揚,
https://i.imgur.com/iCELafr.jpg
今天早上要進行菸害防制法「第五次」協商(沒錯,已經第五次了),
我剛看到反對方-董氏掛/醫藥財團的人動員資料:
https://i.imgur.com/XtAjdhw.jpg
他們訴求是依照美國FDA PMTA(菸草上市前審查),把加熱菸載具列入菸品管理。
而我這(世衛反煙代表)接受訪問則表示:電子菸&加熱菸雙開。
https://i.imgur.com/xnVyBc9.jpg
加熱菸載具希望比照日本模式,作為3C產品納管。
加熱菸載具目前討論的兩種主要管法:
一邊是美國做法(菸品),
一邊是日本做法(3C)。
大家覺得哪種比較符合亞洲人抽菸的習慣呢?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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