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中時
2.記者署名:
林志成、趙雙傑
3.完整新聞標題:
加熱菸載具竟列為3C產品 菸商笑了、家長哭了
4.完整新聞內文:
立法院預計13日完成《菸害防制法》修法,其中衛福部國健署極力主張「加熱器(加熱菸
載具)屬於電子產品,衛生機關沒有審查能力」。家長及醫學團體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
這次修法讓菸商笑了、家長哭了,為搶救下一代,他們堅持菸品載具必須列入管制。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中華民國中小學校長協會、台灣兒科醫學院等多個家長及醫學團體今
天共同召開「菸商笑了,家長哭了」記者會,他們主張,加熱菸載具應比照菸品管理,避
免孩子沉浸於菸品廣告誘惑中。
16年未修訂的《菸害防制法》目前修法已進入最後階段,在元月4日的朝野協商中,國健
署長吳昭軍說,加熱器屬於電子產品,衛生機關沒有審查的能力。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表示,目前行政院的修法版本把加熱菸的載具當作3C產品,無異於公然圖
利跨國煙草公司。未來,台灣將充斥加熱菸品的廣告宣傳與活動贊助,打開手機電腦就有
撲天蓋地的推薦,無所不在的引誘年輕人,讓年輕人隨手可得,讓他們提早成為癮君子。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理事長黃正銘說,加熱菸的載具竟然被政府當成3C產品,這實在讓人難
以接受,為了搶救下一代,他們要出面阻止這樣的修法,至少要達成「加熱菸載具比照菸
品管理」的訴求。
國教行動聯盟家長部長王瀚陽說,校園是禁菸的,但是他們常聽到孩子說,這個同學有抽
菸、那個同學有抽菸,原來一直以為安全的校園是假的。以後,學生持加熱菸載具到校園
並不違反規定,他們抽菸狀況可能更普遍,校園安全讓人憂心。
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理事長王鶴健表示,加熱菸及載具如同「槍與子彈」,買載具
一定要有菸裝進去才能使用,兩者必須圖時管制,「政府要分兩個單位管轄,很明顯是規
避責任」。
台灣肺癌學會則表示,加熱菸的載具由經濟部審查,而非衛福部管理,此舉恐造成加熱菸
載具缺乏宣傳與販售的管制,甚至無償供應,而致使更多青少年淪陷菸害。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0109001666-260405?chdtv
6.備註:
如果加熱器除了抽菸別無用途 分開列管真的怪怪的
不可說的神祕力量真可怕 政府就這樣跪著舔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