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三民主義第二講
變成富翁的地主當然是很快樂,但是考究這位富翁原來只用三百元買得那塊地皮,後來並
沒有加工改良,毫沒有理會,只是睡覺,便坐享其成,得了幾千萬元。這幾千萬元是誰人
的呢?依我看來,是大家的。因為社會上大家要用那處地方來做工商事業的中心點,便去
把他改良,那塊地方的地價才逐漸增加到很高。
土地價值之能夠增加的理由,是由於眾人的功勞,眾人的力量;地主對於地價漲跌的功勞
,是沒有一點關係的。所以外國學者認地主由地價增高所獲的利益,名之為「不勞而獲」
的利。
所以由這種改良和進步之後所漲高的地價,應該歸之大眾,不應該歸之私人所有。比方有
一個地主,現在報一塊地價是一萬元,到幾十年之後那塊地價漲到一百萬元,這個所漲高
的九十九萬元,照我們的辦法都收歸眾人公有,以酬眾人改良那塊地皮周圍的社會和發達
那塊地皮周圍的工商業之功勞。這種把以後漲高的地價收歸眾人公有的辦法,才是國民黨
所主張的平均地權,才是民生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