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為大陸法系國家,
在民法上特別強調回復原狀、
損害填補的概念,
故法官大部分都已實際損失,
且有直接相關憑據為主。
所以如果對方是有錢人,
你問題就大了,
撞到有錢人,一個月薪水幾十上百萬,
或者是撞到名車,
法院和保險公司是不會讓你打折的,
一個正常人的下半生應該就完了。
反之你是窮人或一般人,
就算被撞到手腳骨折,
醫療費加上三個月的薪水,
上法院大概都20萬內就打死,
恐怕連名車鈑金烤漆的錢都不夠,
而且書記官也會勸你,
趕快拿錢和解,
因為他知道大部分判例,
大概都在十到二十萬內。
※ 引述《newfanfan (newfanfan)》之銘言:
: ※ 引述《turbomons (Τ/taʊ/)》之銘言:
: : 2021年7月美國聯邦法院
: : 出了一件懲罰性賠償的經典案例
: : 有個名叫 Marlo Spaeth 的唐氏症患者
: : 在美國連鎖超市沃爾瑪工作了16年
: : 突然被以無法配合調整工作時間為由解僱
: : 該員工向美國公平就業委員會投訴
: : 確認違法解雇並協助提起訴訟
: : 最終判決
: : 沃爾瑪應賠償1.25億美元懲罰金與15萬美元補償金
: : 都要支付給受害者
: : 雖然美國的懲罰性賠償另有額度上限規定
: : 但陪審團仍一致決議保留此金額
: : 借以宣告司法方面的態度
: : 也對品牌形象給予一定程度的警示
: : 看看人家司法的公平正義
: : 真的很好奇如果這名工讀生是在美國麥當勞出事
: : 會出現怎樣的判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