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2023-01-11 17:25 聯合報/ 記者
胡蓬生/苗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台61線行車飆出184公里 開罰2.4萬並吊牌半年
4.完整新聞內文:
苗栗縣警局為維護轄區交通順暢,元旦起針對易違規超速、肇事路段編排測照勤務,在台
61線、台6線公路接連發現有4件超速案件車速都超過速限60公里以上,其中一件車速甚至
高達184公里,足足比速限80公里多了104公里,車主除吃上2萬4000元罰單,並將被吊扣
牌照6個月。
縣警局交通隊指出,縣警局元旦啟動1個月專案,針對易違規超速及肇事路段加強 編排固
定、非固定式測速照相勤務,至目前已分別在台61線路97.55公里、台6線5.5公里處各舉
發2件嚴重超速案件,4輛車的車速都超過道路速限60公里以上。
交通隊檢視這4件違規超速的採證照片,赫然發現其中1張超速照片的行車速度高達184公
里,時間為元月3日晚間9點多,地點在台61線北上97.55公里處,該處路段速限80公里,
違規車輛已超過速限多達104公里,車速比速限還高出1倍,嚴重影響用路人安全。
警方根據車牌號碼登載的車籍資料,比對廠牌、款式、顏色及出廠年份都吻合,隨即依道
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相關規定舉發。
警方說,依規定逕行舉發車速超過規定最高時速60公里者,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
下罰鍰,這輛車超速104公里,開罰標準已達最高的2萬4000元,汽車所有人並將吊扣牌照
6個月。
縣警局長陳武康表示,道路設計速限是依該路段等級訂定,呼籲駕駛人切勿超速行駛,避
免車輛失控發生事故,造成車輛及人員損傷,還得面臨刑、民事究責,得不償失。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6903640
6.備註:
如果機器沒問題,那也開太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