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參加高雄格鬥賽重傷選手宣告不治!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23-01-12 11:47:02
※ 引述《lili712 (7年級韭菜)》之銘言:
: 對手白姓男子(86年次)也到案說明,據了解,白姓男子透過網路報名這次比賽,比賽過
: 程中林男看不出大礙,對於比賽過程造成憾事,不便對外多作說明。林男昨(11)日晚間
: 20時10分宣告不治,警方通報橋頭地檢署刑事相驗,將釐清發生原因,並依「過失傷害致
: 死罪嫌」將白男等人函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 20歲邱姓負責人被警方約談到案後表示,他當天晚上有在場,以前有辦過比賽經驗,他也
: 提供本次比賽的切結書,內容提到選手必須自己注意自身的生理、心理狀態,主辦方不負
: 任何責任。
: 對於這樣切結書能否免責?警方表示還需進一步釐清;此外,警方針對舉辦賽事單位競技
: 適法性進一步調查。
能不能免責要看比賽過程,不過我對台灣檢警法官是沒啥信心
格鬥比賽要簽切結書的,簡單來說就是放棄自己的部分權力
不然去打比賽,別人揍你一拳就立刻提告,這還打個屁
所以簽切結書後形成阻卻違法,你可以揍人但他不能告你
但這是有限制範圍的,必須符合常規運動規則
揍人可以,但如果你拿個扳手敲頭,故意插眼,對方倒地了還繼續攻擊要害等等
就算簽了生死不拘切結書也無效
沒有鍛鍊過的小白抗打能力都很低,就算是符合運動規則的情況也可能出事
按照台灣結果論尿性,既然有死人,九成九就是有罪跟禁止類似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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