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udn聯合
2.記者署名:
聯合報/ 記者
曾健祐
/台中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遭政治狂熱翁冒名寄恐嚇信 顏清標精神痛苦獲判賠48萬
4.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李姓老翁自稱患政治躁鬱症,冒用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名義寄信要總太建設「捐1億
給媽祖,否則送慶記」,又署名顏恐嚇侵犯台中市長盧秀燕,還辱罵柯文哲、立委,刑事
依20個偽造文書罪判1年10月,顏主張還得向收信人解釋造成他精神痛苦求償80萬元,法
院判李給付顏48萬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李翁(71歲)對政治人物不滿,前年12月陸續偽造國民黨、廉政署名義,寄信
到台中市政府市長信箱稱「驢X厭,小心狗命」、還附上手掌心畫有FUCK圖片,之後又偽
造國民黨、顏清標或是大甲鎮瀾宮名義,寄信恐嚇總太建設董事長稱「捐1億現金給媽祖
,否則送慶記給您」。
檢警查出,李持續偽造鎮瀾宮寄信給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及立委鄭麗
文、葉毓蘭、傅崐萁,還有台中多名局處首長。
台中地院認為,李僅對部分政治人物不滿就冒名寄恐嚇信,犯罪動機可議,且犯罪次數不
少、情節非輕,事後也沒有和解,而李的辯護人雖替他求緩刑,但法院認為李犯罪多達20
次,認為不適當宣告緩刑,刑事一審依偽造文書、恐嚇等20罪判他1年10月,得易科罰金
,目前上訴審理中。
顏清標再提民事損害賠償,主張李翁數次冒用他名義寄信給台中市長盧秀燕、總太集團董
事長、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立委鄭麗文及葉毓蘭及台中市府局處長,內文恐嚇、不雅並有
情緒話、侮辱及謾罵字眼,侵害他姓名權、名譽權重大。
顏清標還說,他除請律師向檢警機關訴請偵查,還要向收信人解釋為此奔波造成日常生活
不便,更擔心李翁冒用他名義恐嚇,是否導致其他麻煩事端而忐忑不安,受有精神痛苦,
向李翁求償精神撫慰金80萬元。
李翁抗辯稱主張言論自由,並認顏清標為知名人士,自己寄發信件是對公共事務發表意見
,當時正值選舉,他對政策不滿要表達對社宅立場,非情緒性謾罵,認為沒有侵害顏的名
譽。
李翁還說,他是中低收獨居老人,顏可能誤認他是退休老師有退休金,但自己40年前就辭
職到美國打黑工,6年前才回台,又因中二選區立委選舉罹患政治躁鬱症,認為求償金過
高。
民事庭查,李翁辱罵信函以「恁爸X妳」並附上男性生殖器圖案,恐嚇要強姦盧秀燕,另
以「送慶記」、「小心狗命」恐嚇柯文哲等人,並偽造顏清標署名,確實侵害顏的人格權
,不採信其辯詞,審酌雙方職業收入經歷等,判李翁應給付顏清標48萬元。
https://imgur.com/uMiVulr.jpg
大甲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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