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與中國貿易許可辦法 第 11 條
1.准許輸入之大陸地區物品,其進口文件上應列明「中國大陸產製」字樣或同義之外文。經
主管機關認定其物品本身或內外包裝有明顯對臺統戰標誌(文字或圖樣),或其物品內容
有明顯對臺統戰之影像或語音者,進口人應於通關放行後負責塗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得免予塗銷:
一、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之物品。
二、第七條第一項第九款之物品經文化部同意。
三、第七條第一項第十款至第十二款之物品。
2.前項有明顯對臺統戰之標誌(文字或圖樣)、影像或語音,主管機關應於其網站公開。
3.大陸地區物品本身、內外包裝或內容有與前項主管機關公開之標誌(文字或圖樣)、影像
、語音相同或近似者,不得輸入。
有個第二項,要求把對臺統戰之標誌(文字或圖樣)、影像或語音公布在主管機關網站
不知道有沒有公布了?
不知道會不會被拿來當告示榜? 時不時把銷台產品照樣印上去。看台灣退不退
※ 引述《osalucard (墮落的月光)》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呂晏慈
: 3.完整新聞標題:
: 食品統戰標語流竄逾1年 台灣基進:行政稽查應零容忍
: 4.完整新聞內文:
: 2023年01月16日 12:00
: 近期有款中國大陸螺螄粉食品進口到台灣,因包裝上的字眼為「你是中國人、我也是中國
: 人,四捨五入一下,就是我的人」等統戰意味濃厚的文字,引發討論。台灣基進16日舉行
: 記者會呼籲,政府應嚴格把關進口,行政稽查應零容忍,避免「入島、入戶、入腦」的統
: 戰滲透台灣人民生活。
: 台灣基進秘書長王興煥表示,在中國黑龍江省牡丹江市註冊的「摩爾霍普」公司,代理中
: 國螺絲粉食品進口台灣,包裝上印有「你是中國人、我是中國人,四捨五入一下,你就是
: 我的人」等統戰字眼,該產品已透過康是美、全家、蝦皮、PChome、小三美日、露天拍賣
: 、Mia C’bon等通路進入台灣。
: 王興煥呼籲,根據「台灣與中國貿易許可辦法」,附有這類統戰標誌的商品,進口商應於
: 通關放行後負責塗銷,甚至主管機關應裁定「不得輸入」,針對此案,經濟部、陸委會對
: 於「何謂統戰」的認定是否過於疏漏?若是後者,則不是行政失靈,而是國安危機。
: 台灣基進台南市議員李宗霖則表示,此商品是特製的海外出口版,與中國國內及其他國家
: 華人社區販售的版本不同,恐怕是為了出口台灣而「特製」的版本,包含去年台北市公車
: 廣告的「中國歡迎你」簡體字廣告,再到今天的統戰包裝,可以發現統戰手法愈來愈細膩
: ,行政稽查應當零容忍,中國不斷步步近逼,台灣人的認同不斷被侵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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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116/242395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