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木曜4》射箭意外現場曝!男大生「站氣

作者: kl50365 (kl50365)   2023-01-16 17:34:23
我們都不是現場的當事人
所以對於案發當時的情況只能從雙方聲明去討論
而以下的都是以木曜所提供的現場情況去做論述
(我只論誰對該事件有責任 事後雙方和解談不攏就不特別說了)
大學生那邊對於事發現場具體上好像沒說甚麼
大學生在這邊比較劣勢
他不是網紅所以沒有一個可以快速簡單為自己發聲的平台
他老爸說認識很多有力人士也不知道是真的還是不想讓對方覺得自己很弱勢而虛張聲勢
木曜的聲明可能隱藏了對自己不利的地方
甚至現場情況根本不是如木曜所說的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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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件先分三方 主辦方(木曜)、受傷大學生、選手(品子)
會造成這次事件主要因素就兩個
1.主辦方沒有確實清場
選手要射箭前
主辦方應該確認清點所有工作人員皆退回安全區域
且實際巡視現場確認真的都沒有人在管制區域
才能向現場表示已清場
而不是通過哨音通知工作人員等被動的方式
嚴格一點甚至要在選手射箭時
在安全區與管制區安排管制人員或是護欄擋住
想要在刑事上無過失 就必須要盡到這樣的義務
但主辦方沒有
因此主辦方有過失是一定的
所以必須對這次的受傷事件負一定的責任
2.大學生在選手射箭時還待在管制區沒有撤離
木曜的說法
他在第十三輪清場時候就沒出來了
然後第十三輪沒事
第十四輪射箭時出事了
也有人截圖到他蹲在後面(疑似在划手機?)
所以他並非來不及完成作業
是因為某些自己的考量選擇待在那裏
但他所在的地方是危險管制區
有被箭射到的風險
他自己也一定知道
而他明明能卻不選擇撤離到安全區域
反而放任自己處於高風險的環境
所以大學生對於這件事的發生也有過失
自己被箭射傷的事他也必須付一定責任
這次的受傷事件一定要 ""以上兩點都存在才會發生""
所以主辦方跟大學生都有過失
絕對不是主辦方沒確認是否真的清場就讓選手射箭 所以主辦方要負全責
也不是主辦方都吹哨了大學生白目不撤離他自己活該 他自己要負全責
只是實際上雙方過失的比例是多少就不一定了
3.選手品子射箭射傷大學生
很多人都說過失傷害
真的上法庭不敢說絕對
但很高機率過失傷害不成立(我甚至覺得有機會在檢察官那就不起訴)
很多人以為品子不小心射傷大學生所以就是過失傷害
不小心 = 過失
射傷 = 傷害
一般人感覺文字上好像是這樣沒錯
但法庭上不是這樣判的...
傷害是有 客觀上品子確實射傷了大學生
但那要品子有過失才能成立過失傷害
而過失的定義不是不小心
而是"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
後面那段"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是重點
品子射箭她有甚麼是她一定要注意且遵守的點?
有 就是遵照裁判指示做動作
她有嗎? 有
品子是在裁判表示已清場可以射箭了之後她才射箭的
完全照標準流程
品子並沒有違反注意義務
選手本身是沒有確認管制區是否真的清場的義務
難道每個選手聽到主辦方表示可以射箭了
選手們還要自己拿名冊工作人員一個一個點名確認工作人員全退到安全區
再自己跑去管制區區繞一圈檢查真的都沒人了再回到位子射箭?
不是吧
不論規模大小
你看過那個射箭比賽是要裁判表示射箭後
選手還要自己確認現場工作人員跟巡視管制區的?
以上那些全是主辦方該做的事
不然要清場人員幹嘛?
主辦方才是要注意的且有責任的一方
當選手聽到主辦方表示可以射箭了
就是代表主辦方告訴選手我確認過了沒人妳可以射箭
最後射到人
是因為主辦方沒有確實清場
所以品子無過失 不成立過失傷害
主辦方則非常有可能涉及過失傷害
整件事裡品子超衰
沒過失沒做錯事
然後要被告
道義上還要專程跑一套跟對方道歉
還要被網路上一堆搞不清狀況的人說不小射傷到人所以過失傷害
所以一開始木曜那邊很護著品子
不告訴對方射箭的是誰
因為他們知道品子在這事件裡根本沒有任何錯
最後還是說明一下
以上言論是針對木曜提出的聲明所做出的論述
如果木曜的聲明與實際情況相差勝遠那我這篇就沒什麼參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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