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分享一下我前妻的事情,是使用ATM。
當時在內湖某夜市的超商ATM,要做四次的操作。
第一次操作完她就開始選酷碰券,然後,又是選很久。我這時看到後面已經有人排隊,有
多次提醒,但她都不管。
操作一次ATM然後選酷碰券大概5分鐘,
操作四次將近20分鐘,後面排了10個人
出了超商,前妻開始對我大聲,然後兩人就吵了起來。
前妻一直說:我用ATM就是我的權利,我要用多久就多久。你讓別人先用,別人會看不起
你。我告訴你,台北人就是這麼現實。
在鄉下你ATM讓別人先用OK,但在台北就是不能讓,否則會被台北人看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