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為何戰時使用佔領區人力物力是戰爭罪?

作者: csi9507121 (Corydoras)   2023-01-18 21:22:54
如題啦,小弟一年來一直在追俄烏戰爭的新聞
發現俄軍為了提升作戰效率
一直有使用佔領區物資,以及徵招佔領區人民服役的行為
然後,許多的記者、學者或國際組織
都把俄方此一行為定義為違反日內瓦公約的戰爭罪
可是,如果從總體戰理論來看
在總體戰下,這些物資跟男丁也是烏克蘭進行抵抗的潛在資源
按照孫子兵法
“智將務食於敵,食敵一鍾,當吾二十鍾,食敵一石,當吾二十石”的概念
一交戰方若能使用敵方的資源來作戰
對於敵方的打擊將比自方投入資源來的大許多
因為此舉不但減少對方的作戰資源,還增加的己方的人力物力
那俄方使用烏國資源、徵招烏方國民投入最危險的前線作戰
(同樣的,這也適用現代其他場戰爭)
比起純粹為了洩憤的屠殺等戰爭罪
使用敵方資源不是非常理智的決策方案嗎?
那為何現代日內瓦公約會把這樣的行為視為戰爭犯罪呢?
請問各位,明明使用敵人資源進行戰爭很合理
為何這行為被定義成戰爭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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