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聯合報
2.記者署名:蕭雅娟
3.完整新聞標題:男繳百萬贖金回台…徵手遊高薪秘書騙到KK園區摘器官 9人起訴
4.完整新聞內文:
手遊公司老闆陳姓男子等9人,為賺錢涉詐騙民眾「出國摘器官」,
去年涉策劃詐騙2人到泰國,實際上卻被帶往緬甸KK園區準備摘器官。
幸好,第一名被害人A女上網求救,聯繫緬甸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在母親支付價值100萬元泰達幣給老闆後,2個月後才能回台;
第二人B男抵達泰國,發現司機一路開場往緬甸,機警逃回台灣。
士林地檢署偵結,依人口販運防制法摘取他人器官未遂等罪嫌起訴9人,
其中8人移審法院後遭裁定羈押。
士林地檢署追查,年僅20至22歲的陳男等9人,主嫌陳男經營手遊公司,
與國中同學胡男與朋友袁男等人,得知可介紹他人出國全身摘器官牟取暴利,
接續誘騙被害人出國,過程中辦理護照、全身健康檢查、處理送機、
出境結果轉知泰國器官買家等,坐等百萬報酬入袋。
陳男涉詐騙精通英文的A女,以高薪聘請到泰國當秘書,從事翻譯工作,
A女誤信允諾後,經共犯袁男帶往檢驗所、醫院做健康檢查、陪打疫苗,
並透過楊男、簡男,轉交健康檢查資料給「上手」張男、蘇男,
最後轉由謝姓少年(桃園少年法庭處理中)、綽號「阿收」的男子(另行偵辦中)
聯繫、接洽泰國摘取器官買家。
檢方指出,陳等人把人命當成「豬仔」喊價,還到中壢夢幻公園當場驗貨決定價格,
袁男、楊男原本談妥「送1人出境可獲利新台幣200萬元」
最後由蘇男、阿收安排A女出境、提供機票,售價170萬,
其中陳男、胡男、袁男可獲利120萬,蘇獲20萬,其餘簡等人朋分。
2021年6月18日,知情的卓男涉開車和袁男搭載A女到桃園機場,A女獨自搭機出境,
受人擺佈、輾轉抵達緬甸邊境KK園區,驚覺遭陳男詐騙出售。
同年月22日上網求救,聯繫上緬甸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辦事處的劉秘書緊急通知A女母親,母親取得袁男、胡男聯繫方式,
被要求準備贖金贖人,最後,同年8月支付折合新台幣100萬元的泰達幣,
給A女在KK園區的老闆後,被逼從事詐欺工作的A女才順利回台灣,沒遭全身摘器官。
陳男、袁男送A女出境後,沒取得報酬,陳男涉要求袁男安排B男出國摘器官,
並詐騙B男出國幫忙領贏得拳賽的賭金,事成回國可到公司上班。
B男誤信交出體檢報告、新冠肺中疫苗注射卡等資料,
陳等人輾轉交給楊男、簡男轉給上手張男、楊女,
並由謝姓少年、綽號「阿宇」男子聯繫國外買家。
眾人也談好送人出境的價碼,一度以B男名義申辦貸款。
2021年8月9日卓男送B男搭機出境到泰國摘取器官,
B男抵達泰國曼谷後,發現google maps顯示司機一路往北開,與旅館反方向,
立刻聯繫同學,同學叫他快離開,3天後從泰國返台,幸無被摘器官。
士檢去年6月獲報,去年8月搜索袁男住處,陸續逮獲袁、陳等9人到案,
陳等人坦承詐騙被害人出國摘器官,還談好獲利後如何分贓,
製作「來吧!我們需要你」的工作宣傳,實際上是詐騙他人出境。
檢察官依出入境資料、監視器畫面、手機對話紀錄等,
認定陳等人透過管道媒介他人出國,
對話顯示傳送A女資料稱出去拆器官、等對面價格,也聯手拐騙B男出國摘器官。
檢方認定,陳等9人分別涉犯人口販運防制法摘取他人器官未遂罪、
以詐術使人出中華民國領域外罪,及以詐術使人出中華民國領域外未遂罪,
其中卓男為幫助犯,依法起訴9人。
檢方建請法院審酌,陳等人因個人私利送被害人到外國摘取器官,
因被害人個人際遇、警覺性高,得以身免於難,
請綜稽上情及本案特殊罪質,各被告從重量刑,
認罪提供共犯資訊的袁、簡、楊則處適當之刑。
全案起訴後,羈押中的陳等8人(卓未羈押),移審士林地院,
法官訊問後全數裁定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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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真恐怖,應徵翻譯也差點被拆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