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繳清1.7億罰金 魏應充獲假釋「可回家過年

作者: razan (僅供參考)   2023-01-19 22:44:19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顏宏駿
3.完整新聞標題:
繳清1.7億罰金 魏應充獲假釋「可回家過年」
4.完整新聞內文:
前頂新製油公司董事長魏應充因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去年7月29日被判合併應執行
有期徒刑8年6個月定讞,12月22日法務部重核魏應充刑期超過一半,符合假釋要件,在得
易科罰金的10年刑期,罰金部分被判處1億200萬元、犯罪所得7467萬7824元,頂新和魏的
家人在昨天繳清1億7600多萬元罰金和犯罪所得,去年7月底第三度入監服刑的魏應充今年
仍可回家過年。
彰化地檢署今天表示,經通知頂新公司、魏應充於本月16日到案後,相關當事人表明願繳
交全數罰金,並於隔日繳交罰金刑、犯罪所得共1.7億餘元完畢。
在魏應充部分,檢察官審酌其不得易科罰金之8年6月刑期,先前已執行4年8月,符合假釋
要件,裁定不用再入監執行,並據以聲請臺中高分院裁定假釋付保護管束。
得易科罰金部分,起初彰檢不准易科罰金,經魏聲明異議後,台中高分院裁定撤銷,考量
魏陸續就7年得易科刑期部分執行完畢,現在僅剩3年,因此准許魏依判決所定標準繳納易
科罰金109萬6000元,於本月17日繳清。
魏應充第一次入獄,因味全混油案,智慧財產法院依詐欺取財等罪,判2年定讞,服刑500
多天後,2018年12月18日假釋出獄。之後,魏應充又因頂新劣油案部分犯行,2019年底再
判4年8月定讞,2020年1月二度入監,2021年1月假釋,去年7月29日全案定讞,部分犯行
不得假釋,魏三度入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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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符合假釋要件免再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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