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日溫泉飯店業者曝訂房卻「放鳥」 台灣客

作者: GaryMatthews (G公*)   2023-01-23 03:17:45
這種事很常見喇 正常的旅行業者都會把這算在經營成本裡面 一般行規是旅客 no show
會收第一晚的住宿費 因為第二天開始旅館就可以把空房賣給別人
所以各大第三方旅行業者、訂房網 (Hotel.com, Agoda, Expedia, booking.com 等) 在
預訂的時候都會先登記信用卡 刷卡時也都會註明如果想要取消 必須在入住日前推 24 小
時上網取消預約 如果當天旅客 no show 就直接從信用卡扣第一晚的費用 一翻兩瞪眼 通
常預定按鈕按下去都會出現包含日期跟訂位確認代碼的網頁給顧客列印存檔 也會馬上發
確認 email 到信箱
有些規模比較小的不肖訂房網業者為了搶客 不事先收信用卡 這樣變成訂房網跟旅館業者
共同承擔旅客 no show 的風險 最終並不會要旅客賠錢 依我來看這就是商業行為 你來我
往 如果旅行業者要旅客自己承擔 no show 風險 就會收訂金或是登記信用卡 跟簽商業合
同一樣 都會先收保證金或是履約金 如果違約就沒收
搭飛機 no show 更常見 航空公司也是一樣 根據不同票價票種 有的 no show 是直接餘
程作廢 有的是可以付費或免費改期 反正航空公司已經精算好 把這些異動算在經營成本
裡面 不會虧錢
個人就曾經到歐洲出差 明明事前已經透過某知名訂房網預定 也收到確認 email 結果到
了辦 check in 的時候飯店電腦根本查不到預約資料 結果我就當場刷卡付現場價 (大概
是預約價兩倍左右) 回國後直接拿刷卡單傳給訂房網客服 客服也沒多問什麼 直接阿莎力
照著刷卡單上的我現場付的款項一毛不差刷退
這個事件中旅客跟第三方訂房網預定 訂房網的角色相當於仲介 他們得負責旅客跟飯店之
間的聯繫和確認 如果這當中有差錯必須負起責任 這些第三方旅行業者可不是開慈善事業
他們相當於幫飯店行銷賣房間 基本上都會跟飯店抽傭 一般行規是 2-3 成 所以他們責
任所及的部份也得承擔損失 如果沒事前登記信用卡就是默認承擔 no show 風險
就旅客角度 先是沒收到訂房網確認 email 上網也查不到訂位代碼跟資訊 照理說這是訂
房網站的包 到入住前十萬火急的時間 收到 email 以後也盡到責任通知訂房網 甚至請人
打電話給飯店 (人家出國白天也要旅遊 必須犧牲時間聯繫這些事項) 就我來看已經盡到
責任了 營業損失必須訂房網站跟飯店之間自己去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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