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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陳政宇
3.完整新聞標題:
提議迫害人權紀錄納選舉公報 范雲:社會對話助轉型正義
4.完整新聞內文:
促轉會去年5月底解編,民進黨立委范雲當時提出「政治檔案條例修正草案」,以期強化壓
迫體制資訊揭露。關於威權時期「人事清查」,范雲提議,若社會有共識,可考慮修法納入
選舉公報,當事人也可自我辯護和說明,此類討論和社會對話有助轉型正義。
我國威權時期出現許多人權侵害案件,政治檔案到底有多少?范雲受訪表示,自民國89年以
來,檔案局至少有過7次檔案徵集與清查,每次清查又會有數千、甚至數萬案出土,因此政
治檔案的數量就像一個無底洞,至今已清查出逾77000案,到底還有多少仍是未知數。
此外,許多檔案仍為永久保密或限制應用,范雲評估,原檔案產製機關,尤其是情治機關如
國安局、調查局,仍將「現行情報工作」與政治檔案所界定的「威權統治時期的情報工作」
混為一談,並援引《國家機密保護法》將檔案列為永久保密;或者,雖移轉給檔案局,卻依
現行《政治檔案條例》、《國家情報工作法》,將檔案限制應用,遮蔽部分內容長達50年。
根據檔案局的統計,已清查出的77000案政治檔案,就有超過72000萬案屬於限制應用、部分
資訊被遮蔽。范雲指出,限制應用的理由有涉及個人隱私,或是「有嚴重影響國家安全或對
外關係之虞」,原檔案機關卻不需提出具體說明。例如,她去年申請閱覽自己的政治檔案,
檔案局提供給的34案中,就有高達31案有部分資訊被遮蔽,以國安為由限制應用的比例高達
91%。
據此,范雲表示,她去年提出「政治檔案條例修正草案」,盼解開檔案保密與遮蔽的緊箍咒
,檔案局草案版本則預計3月報行政院。修法重點包含,第一,永久保密之檔案應予以解密
;第二,壓迫體制人員的資訊應該要揭露;第三,檔案機關如果不願意開放特定檔案,應說
明具體理由並經上級機關同意;第四,完善爭議檔案的審議,由獨立的審議會來審議有爭端
檔案的開放。
另,范雲提到,自108年「政治檔案條例」公告施行後至今,累計申請人次僅973人,相較總
數7萬多案,申請人數相當低;她認爲檔案局應了解原因,究竟是民眾並不知道可以申請,
或者是申請過程遇到困難,並改善申請人數低的狀況。
至於人事清查處置,范雲指出,部分國家針對公職人員參選有規定,須自我揭露威權時期迫
害人權的記錄,這要搭配政治檔案的揭露,誰曾在哪個職位傷害人權,當事人可以為自己辯
護,也可以說明現在對人權有不同態度。
范雲說,這項議題還在醞釀討論,現階段通過修法或許有困難,但能促進社會對話,怎麼看
待在威權時期傷害人權的人、及其從事公職的態度,這些討論和社會對話,更有助於轉型正
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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