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ETTODAY
2.記者署名:黃哲民
3.完整新聞標題:
誆「訓練性行為」可領300萬 惡男扮姊姊坑15歲少女失身下場出爐
4.完整新聞內文:
基隆1名黃姓男子2019年上網一人分飾二角,先假裝「姊姊」慫恿1名15歲少女接受「性行
為訓練」2個月、期滿可領300萬元酬勞,接著再以「教官」身分出現,指點心動想賺錢的
少女為他口愛並錄影,還跟少女「滾床單」2次,得逞後逃之夭夭,導致少女夢碎出現輕
生舉動,黃男到案認罪,但因少女虛報年齡又同意嘿咻,高院二審今維持一審見解,依《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刑3年4月,黃男性侵部分無罪,可上訴。
本案源於任職搬家公司的黃男,上網男扮女裝隨機攀談尋找少女獵豔,2019年4月間,他
結識本案家住新北市的15歲少女,三言兩語套出少女年幼可欺、似乎很缺錢,於是以「姊
姊」身分報好康,宣稱可介紹會訓練性行為的教官,若少女接受培訓2個月,期滿就能領
300萬元酬勞。
少女心動答應,黃男本尊隨即以「教官」身分露面聯繫,同年5月間,少女趁凌晨時分偷
偷帶黃男回自己阿嬤在新北的住處「上課」,黃男煞有介事指點少女為他口交,完成「訓
練」課程熱身後,再跟少女「滾床單」示範愛愛技巧,天亮後,黃男命少女再度嘿咻溫習
訣竅,期間更錄下少女為他口交影片。
然後黃男逃之夭夭、斷絕聯繫。少女發財夢碎,也不敢聲張,直到隔年(2020年)7月間
,少女母親查看女兒手機發現與黃男的對話紀錄,才曉得女兒遭騙色,憤而報案提告。
黃男到案承認貪圖少女身體,根本沒錢支付300萬元酬勞。不過法官查明,少女為錢答應
與黃男上床,若以少女實際年齡為準,雙方雖合意性交,黃男仍有刑責,但少女向黃男虛
報自己年滿16歲,以致黃男被控強制性交、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少女性交等犯行,都因而
脫罪。
至於黃男拍攝少女為他口交影片,經查僅儲存於黃男手機裡、幸好沒外流。檢方起訴黃男
涉犯《兒少條例》以「詐術」使少年被拍攝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嫌,法定刑為7年以上
徒刑,但少女證稱知道黃男拍攝口交影片,表示「當下也不能反對什麼,我也打不過他」
等語。
法官認定少女接受利誘而自主決定、沒被違反意願,考量黃男犯行造成少女成長過程留下
難以抹去的陰影,使少女出現精神症狀且有輕生舉動,黃男犯後毫無補償少女的舉動,一
審改依法定刑3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的「引誘」使少年被拍攝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判黃
男3年4月徒刑,高院今駁回上訴,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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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以為可以賺300萬,沒想到被白__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