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要我說都不對,
都沒人想過走在路上垃圾是怎麼產生的嗎?
你從家裡是能帶什麼垃圾出來?
頂多就一個小塑膠袋吧?
所以垃圾都馬是店家銷售這些東西產出來的,
而如伴手禮,購物的外包裝,相信大部分人會帶回家,
其實最多的垃圾不外乎是手搖飲跟寶特瓶。
所以要求手搖飲店必須回收手搖飲杯,
超商必須回收寶特瓶、利樂包就能解決大部分問題了,
其他如壞掉的雨傘、壞掉的鞋子、包包,
都也要求如在店家新購的時候就必須回收,
這樣不就減少了大部分的垃圾了?
其實感覺速食店的也會是大宗,
但本來速食店就不會管你有沒有進去丟垃圾,
但像飲料也可以讓手搖飲店回收。
另外老街、夜市、百貨公司、大賣場,
你本來就可以要求它設置一定數量的垃圾桶,
台北還是很多夜市都找不到垃圾筒的,
結果就是週邊一定大爆炸啊?
反人性的作為是怎麼樣都不可能的啦,
我覺得舉手之勞做環保真的是很棒的標語,
就是在最不麻煩人的情況下大家才有意願配合嘛。
我家住郊區,你要我拿著一個喝完的利樂包,
轉兩趟公車加捷運有可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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