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林智堅中華大學碩士撤銷訴願遭駁回 台大

作者: teddy98 (小迪)   2023-02-02 22:34:17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記者 許維寧
3.完整新聞標題:
林智堅中華大學碩士撤銷訴願遭駁回 台大案結果尚未出爐
4.完整新聞內文: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因中華大學、台大碩士學位論文遭認定抄襲,學位雙雙遭撤銷,但林智
堅不服,去年循救濟管道向教育部提出訴願。根據教育部訴願決定書內容指出,中華大學
一案訴願「駁回」;台大一案結果則尚未出爐。
教育部訴願決定書認定中華大學學位著作抄襲審議委員會組成、會議決議等,都依照規定
辦理。學校依照審議結果,撤銷林智堅碩士學位,也沒有違誤,因此駁回林智堅訴願。
根據教育部訴願決定書內容指出,審議委員會依據事實,認定訴願人有違反學術倫理之抄
襲行為,主要原因有三,在於論文撰寫的啟示、啟發,構成「利用他人想法、方法而未加
註明」的抄襲行為;且訴願人包括參考文獻在內,除第1章第3節、第4節(約1頁)、第2
章第1節至第4節(約4頁)、第6章第2節建議(約4行),其餘內文文字敘述、圖表及數據
等,幾乎與某期末報告書完全雷同,但訴願人非該報告的作者,已構成「利用他人所寫文
字而未加以註明或企圖令人誤以為其為訴願人本身所撰寫」的抄襲行為。
再者,審議委員會也認定,論文第2章第1節至第4節(約4頁)內容敘述 ,與論文撰寫前
已公開發表的94年品質月刊論文第52頁「二、國家顧客滿意指標的由來」以下至第54頁「
4.中國大陸顧客滿意指標」前內容的敘述,幾乎完全一致;構成「利用他人所寫文字而未
加以註明或企圖令人誤以為其為訴願人本身所撰寫」的抄襲行為。
審議委員會認定該案情節重大,且訴願人於調查過程中並未展現誠信配合本案調查,建議
依學校抄襲處理要點規定,撤銷碩士學位。
對此,審議委員會決議,本案違反情節重大,且訴願人於調查過程中並未展現誠信配合本
案調查,建議應依學校抄襲處理要點5、12規定,撤銷訴願人碩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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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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