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盤查女老師大外割 員警判有罪

作者: eddisontw (沙丘)   2023-02-03 11:24:01
盤查不配合
又不能用強制力
那以後警察在路上遇到嫌疑犯
要求出示證件
對方不配合
只能謝謝指教
請您離開嗎
遇到不配合盤查的
用強制力把犯嫌控制住
帶回派出所查證身分才是正確的吧
法官怎麼感覺怪怪的
※ 引述《semih (Sayginer)》之銘言:
: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30202000419-260106
: 04:10 2023/02/02 中國時報 賴佑維 、 呂筱蟬 、桃園
: 盤查女老師大外割 員警判有罪
: 非洲鼓老師詹慧玲前年在桃園中壢遭警方盤查時拒檢,被桃園市警局中壢分局葉姓員警以
: 「大外割」壓制後帶回派出所。桃園地方法院認為葉員違法攔檢,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
: 機會強制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另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剝奪他人行動自
: 由罪,處有期徒刑6月。本案可上訴。
: 葉姓員警判刑6月部分,雖不能易科罰金,但未來判決確定後,因是6月刑期以下的短期自
: 由刑,依法可聲請易服社會勞動,不必坐牢。據了解,葉姓員警得知判決結果後心情非常
: 低落,不接電話,手機訊息也不讀不回,是否提起上訴還在考慮中。
: 詹慧玲說,本案是史無前例的訴訟及判決,她一開始對台灣司法非常沒信心,認為最多也
: 只會判刑2月,判決結果超乎她的預期,法官做了正確的判斷,葉姓員警所作所為應該要
: 判罪,讓他們知道不能穿著警察制服為非作歹,因為他們是警察,比起人民要更懂得守法
: 、更知道分寸。葉員若提出上訴,她也會立即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200萬到400萬
: 元的賠償金。
: 本案起因2021年4月22日,詹慧玲前往排練室上課途中,葉員以她神色緊張要求盤查,詹
: 拒絕並與葉爭論,脫口而出「你真的很蠢」,葉員遂以柔道技法「大外割」壓制詹女後將
: 她帶回派出所,並在訊後依侮辱公務員罪嫌送辦。詹則反控葉涉嫌妨害自由等罪,檢方偵
: 結後起訴葉姓員警。
: 桃園地院審理認為,葉員明知詹女並無形跡可疑或其他可懷疑其有犯罪嫌疑,竟令詹女告
: 知姓名、身分證字號等資料,並稱「怕妳有沒有被報失蹤」,經詹女以員警依法無據為由
: 拒絕提供資料,並要求離去,葉員竟假借其執行警察職務機會,令詹女需配合返回派出所
: 查驗身分,以此方式妨害詹女行動自由權利。
: 判決指出,詹女外表整潔、神色正常,並無濫用毒品後精神異常、泥醉或其他生命、身體
: 將發生具體危害跡象,也無參與犯罪或即將犯罪徵兆,葉男身為警員,應避免使用不法強
: 制力於無辜人民,他違法盤查在先,又藉口詹女妨害公務加以違法逮捕,觸犯公務員假借
: 職務上之機會強制罪判、公務員假借職務上的機會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等兩罪,分別判處可
: 易科罰金的4月徒刑,和不能易科罰金的6月徒刑。
: 備註:法官佛心 警察安心 判刑6月 不用坐牢 只要服社會勞動 鐵飯碗保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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