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xinehou (å°æ•æœŸå¾…被翻牌)
2023-02-03 17:15:20這就是我國一直以來被大家詬病的長照問題
這戶人家
媽媽80+ 爸爸失智症 兒子生病不能自理
所有人都知道,他們需要安置 需要長照
需要居服 需要喘息 需要錢
但是,他們有不動產,有房子,可能也有一些存款
一旦你有房子,幾乎可以說,不管你家有多少身心障礙 生活不能自理,沒有低收
所有上面看到的服務,都要錢,很多錢
他支出之後,會活不下去的錢
再來,生活不能自理的兒子,有沒有粉紅色那張身心障礙證明?
有沒有法院申辦輔助宣告?
直系親屬有互相撫養的責任與義務
也就是說
他們一家,有互相撫養的責任與義務,要政府安置,政府可以「代墊」,但是會跟互相打
官司 要求支付
意思就是
安置失智爸,跟媽媽、兒子名下財產清算要錢
安置兒子,給爸媽名下財產要錢
也許是這個老太太不願意、不知道、不理解各種方法......反正最後就是最後這樣
好了,全家死光,不動產歸屬失智老翁,法院拍賣,所得用來繳安置費用,花光再說
我好多個案都是這個狀況!
換到沒那麼慘的其他人,你 我 普通上班族
月薪幾萬,父母配偶子女有不動產,基本就跟社福無緣,自立自強
前幾天不是才有新聞,家人住安養院,一個月五萬?錢從哪裡來?
最多讓你申請一個住宿式機構照顧費用補助吧啦吧啦,名字一長串,不知道誰起的,以前
有個簡單的名字「托育養護」
這個比較簡單,只看粉紅色那張身心障礙証明,不看存款,但補助額度就少,有沒有一萬
都不知道
我們政府真的很奇怪
計程車可以很快拿錢、風電也有錢、還有補助什麼什麼行業薪水
然後這種跟人相關的事情,永遠都小氣巴拉
好吧,你說我們要走「楢山節考」路線
那你補助小孩、補助讓人願意生小孩、讓人成立家庭,而不是給他們當官的一樣靠爸靠媽
靠遺產
同樣的問題,一樣在青年住宅上,父母配偶子女有不動產,一樣連抽籤資格都不符合
以上 缺漏請再補
統一寫在這裡,沒錯,他們的確早就該處理房子,現在老一輩的人,都有一種想法,要有
房子才有地方住
沒錯,但問題是,也僅止於「有地方住」
或許他們早該兒子當初就該安置、先生失智也該處理
但看文章,失智老翁被帶去警局只能吱吱嗚嗚,但能自己一直吃東西,依照固定步驟煮粥
,在失智症的病程,這只是剛開始 不嚴重的
或許底下推文噓文寫的都還在做、正在做,我們都不知道,反正人都死了、乾了、木乃伊
了,可能也不會有真相
至於機構,我只能說 污名化有原因,但,政府把機構住民當次等公民,我也覺得很有道
理
至少全台灣,現在,只有機構住民跟工作人員有強制快篩令,是強制、不是鼓勵、不是建
議,而且執行已經超過半年
以前我也會鼓勵真的有需要就存錢找好機構去吧
現在喔 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