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顏宏駿
3.完整新聞標題:
像極初戀男友!人妻露營煞到人夫 瘋狂追求下場曝光
4.完整新聞內文:
一場露營差點毀掉兩個家庭!彰化縣許男和陳男是多年好友,雙方各有美滿的家庭,許男夫
婦深愛露營,3年前9月揪陳男攜另一半一起參加家庭露營,豈料陳男的太太(以下稱陳妻)
在露營時煞到許男,認為許男像極了她的初戀情人,之後日日傳簡訊「愛死你了…」,許男
最終不敵女方的熱烈追求,兩人從露營帳滾床滾到摩鐵,惟姦情隔一個月被許妻發現,她要
先生斬斷情絲,否則離婚,許男急踩煞車,但陳妻仍不願放手,一路糾纏,搞得她重度憂鬱
,經常有自殺的念頭,需要靠藥物治療。
雖然許男已回到妻子身邊,但許妻以自己名譽和精神受損要求陳妻30萬元賠償,陳妻不承認
發生性關係,只有用簡訊吐露愛意,她強調「這只是一般的社交」,但許男在法庭打臉陳妻
,雙方有2次上摩鐵,其中一次發生性關係,法官判定陳妻敗訴,應賠償許妻15萬元。
這兩個家庭原本都婚姻美滿,雙方都是很好的朋友,沒料到一場露營讓雙方友誼變調,甚至
對簿公堂!被告陳妻在法庭不諱言自己愛上許男,理由是「他太像我的初戀男友」,她想回
味初戀的感覺,因此展開熱烈的追求,但她強調,雙方是純純的愛,沒有發生性關係,即使
有用LINE傳親密的字眼,也是「社交上的互動」,更何況許男都沒有拒絕她的愛,情人節還
送她巧克力示愛,這場婚外情更該歸責的是許男,因此她拒絕賠償30萬元。
許男說,他跟被告剛開始只是露營談心,後來因對方不斷展開追求攻勢,他禁受不住,雙方
相約去汽車旅館2次,第1次有愛撫、親嘴,才剛要發生性關係時,他太太打電話來因此作罷
,第2次上汽車旅館就有發生性關係,後來因東窗事發,就沒來往了。
法官從雙方分手後,被告瘋狂傳簡訊給許男「你為什麼不見我?」、「你為什麼討厭我?」
、「你為什麼封鎖我?」…等截圖,堪認被告與許男間有交往並發生性關係,法官表示,本
件被告逾越兩性平常社會應有禮儀分際而發生男女婚外情,破壞原告婚姻的美好,原告請求
賠償應屬有據,但許男亦應負一半責任,因此被告應賠償許妻15萬元。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202115
6.備註:
綠帽老公陳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