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snavyseal (usmarine2008)》之銘言:
: https://tinyurl.com/4ew9k5e6
: 來自邱邱臉的FB
: 真的無言的我
: 沒有人行道
:
: 走在機車道邊線附近被撞
: 我還是肇事主因………
:
: 以後應該表演特技走在水溝邊還是草叢
: 練習一下輕功水上漂是必要的
: 以後在在路邊的小心了
: 機車撞你,你受傷可能還要賠錢
:
: 政府應該規定:沒有人行道,行人請走水溝
: 因為靠近機慢車道你就錯了
: https://i.imgur.com/GeaOJqv.jpg
: https://i.imgur.com/kTU2127.jpg
: https://i.imgur.com/ARlwqaW.jpg
: 備註
: 原po走的路段
: 花蓮縣新城鄉台9線
: https://i.imgur.com/wThJtCw.jpg
: 類似這裡
: 行人地獄啦
原PO可能搞錯對象
在交通法規上
那裏是機車優先道
行人走那裡確實是違規
所以行人要負肇責沒錯
行人要告的對象應該是政府
政府沒在該處劃設人行道
且沒路燈晚上視線不佳
導致行人被機車撞受傷
可以申請國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