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江采蓁
3.完整新聞標題:
iRent四十萬筆個資裸奔 苗博雅:若我是台北市長「就停止合作」
4.完整新聞內文:
提供汽機車共享服務的iRent和雲行動服務公司外洩用戶個資,遭交通部公路總局要求改
正,但事後複查發現改正未達標準,因此對和雲行動重罰20萬元,台北市交通局另依違反
「台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開罰9萬元。對此,社民黨台北市議員苗博雅9日
就在臉書表示,外洩40萬客戶個資,政府號稱「重罰」卻只能罰20萬,「如果我是台北市
長,我就下令,停止台北市和iRent的合作。」
苗博雅指出,iRent外洩40萬客戶個資,政府號稱「重罰」卻只能罰20萬,「這顯示了台
灣的個資保護法制就是個笑話」,她指出,企業讓客戶的姓名、身分證號、住址、信用卡
號在網路上裸奔,這些機敏個資,每個人只值0.5元,大企業建構完善的資安體系,要投
資幾百幾千萬,放任資料在網路上裸奔,只要20萬,如果沒被媒體踢爆,連20萬都不用,
她大嘆,「怎麼算,都是擺爛划算」,這就是臺灣個資保障機制的現實面,這也是她把個
資保障(資訊自主決定權保障)當成問政重點的原因之一。
苗博雅表示,她很清楚,大企業、政府擺爛,成千上萬的民眾受害,民眾是完全拿這些大
鯨魚沒辦法的,如果事後沒辦法追究到責任,事前的嚴、謹慎,就成為老百姓自保的最後
手段。她提到,對升斗小民而言,那些法律上規劃的路徑,幾乎都是看得到吃不到,沒辦
法給予小蝦米抗衡大企業法務團隊的底氣,老百姓只能看著台北市政府閉著眼,不行使契
約和自治條例的裁罰權力,繼續跟iRent合作,授權iRent免費用台北市的道路、台北市的
停車格,賺小老百姓的錢,拿小老百姓的個資。
苗博雅直言,「如果我是台北市長,我就下令,立即依照契約和法規,停止台北市和
iRent的合作。」,直到iRent補償每一位個資外洩的使用者,並提出最高標準個資保護措
施,再重新評估和iRent的合作。她質疑,「問題是,被財團主導的臺北市,有勇氣做出
這樣的決定嗎?」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209/2437425.htm
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