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loz (醉)》之銘言:
: 最新進展呢
: 就是 不必去查
: 1.雖然記者知道偵訊的細節,但是不代表是偵訊的人告訴他的。
: 至於記者怎麼知道的這件事
: 不必去查
: 2.除了檢察官之外還有很多人可能知道,
: 例如檢察事務官,書記官,法警等等。所以不知道是誰洩密的
: 但是到底是誰洩密的這件事
: 不必去查
: 果然如同我的預料
: 這種事情呢
: 就是不必去查
: https://imgur.com/zZwh0lM
真是他媽的噁心
偵訊當天只有3個人在那間房間內
(高 高的律師 偵訊人員)
問訂什麼便當你會跟檢察事務官 法警大肆放送嗎
就算有很多人知道好了
洩密因為可能有很多人知道
所以就不管了嗎
真他媽的惡心到爆
幹你媽的
https://i.imgur.com/SQRSI8q.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