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時新聞網
2.記者署名:
陳慧雯
3.完整新聞標題:
警光會館嘿咻人妻 他PO照吟詩「羞澀含苞欲開」綠帽夫氣炸了
4.完整新聞內文:
一名人夫控訴妻子和小王多次在警光會館發生性行為,還光明正大的在臉書上張貼兩人合
照,並留言「她是我的女人」、「風聲夾雜著愉悅笑聲、雨滴下羞澀含苞欲開」等字句,
怒控小王侵害配偶權,法官審理時認定事證不足,判決人夫敗訴,全案可上訴。
阿榮(化名)與小璇(化名)為夫妻,小璇在2019年認識阿哲(化名)並遭阿哲偷拍私密
照,阿哲屢次以散布照片作為威脅,表示要讓小璇公司和家人知情,以此恐嚇小璇見面,
並在警光會館、飯店、商旅等地9次性侵小璇,害小璇嚴重創傷,小璇事後對阿哲提起加
重強制性交告訴但被檢方調查處分不起訴,阿榮則指控若小璇並非遭阿哲脅迫,而阿哲明
知小璇為有配偶,卻多次和小璇發生性行為,已侵害他配偶權,因此阿榮向阿哲求償200
萬。
阿榮表示阿哲曾在臉書上多次張貼他和小璇合照,也曾多次留言「她是我的女人」、「有
個人一直藏在心底,卻消失在我的生活裏」、「當分手還沒演出前,我安靜離開您的視線
」、「飄盪,風聲夾雜著愉悅笑聲,嫣然,雨滴下羞澀含苞欲開,剎那,懸浮著蛻變心跳
加速,懂事的情人嬌嗔如癡,不再飄盪迷濛…妳柔柔說著:愛永不變,我倆顛覆那清醒的
真相吧?」。
阿哲對此辯稱自己和小璇在2019年於網路上認識,小璇始終自稱已經離婚、沒有婚姻約束
、為了小孩才與阿榮住在隔壁,因此不知小璇已婚身分。
此外阿榮也提出有網友曾在阿哲臉書貼文下留言「她是有家庭的,你會不會太過啊」,以
證明阿哲知悉小璇為有配偶之人,但法官審理時認為現今網路使用身分遮掩多變,阿哲豈
會因為一個真實身分不明者的留言內容即確認小璇婚姻狀況,法官勘驗相關事證後,認為
證據不足,判阿榮敗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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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所以是台女小璇隱瞞已婚狀況,讓阿哲當了小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