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43
好奇問
現在通姦無罪化
那就只剩下侵犯配偶權的精神民事賠償
但是這個價錢到底有沒有一個不同程度的公定價呀?
像是先分兩類人妻主動跟小王主動
然後再按判例去統計
外遇天數與行房次數要判賠多少錢
然後再外加條件有非婚生子女的部分
監護權與贍養費計算
臺灣法官民事庭判例這麼多
有沒有鄉民能高瞻遠矚
弄一個外遇價目表出來看看當參考值
每次外遇新聞出來就能查表唷唷
這件事上民事庭大概要賠多少
對了忘了一個變數
要標記家事庭外遇判例的主審法官是不是女生
不知道女法官對於外遇民事判決是加重還是會減輕?
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