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強勢主導 未來黨公職加強排黑
聯合報/ 記者丘采薇、林縉明、周佑政/台北報導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6974233
民進黨中執會昨天討論「排黑條款」,通過「黨職人員選舉辦法」及「公職候選人提名條
例」修正草案,未來參選黨職及代表民進黨參選公職條件將加嚴。不過,條文未溯及既往
,曾因檢肅流氓條例被感訓的英系中常委黃承國仍保住本屆中常委資格,但未來不可再參
選黨職。昨天雖有中執委質疑新規太嚴格,但賴堅持要回應社會期待,最後迅速通過。
黃承國:沒有意見
黃承國昨表示,尊重中執會,他沒有意見,民進黨敗選後,他只有寫過一封公開信給黨中
央,沒有人跟他溝通過,日前自請調查及不進中常會都是他自己的決定;很多人亂講的事
情跟他都無關,他仍期待黨中央能調查,如果真有敗壞黨紀問題,他願意接受處分。
國民黨發言人蕭敬嚴指出,樂見民進黨終於對黨內黑金及黑道問題踏出改革第一步,但修
正條文不溯及既往,並不影響黃承國續任中常委資格;賴清德與蔡英文總統至今不敢公開
要求黃承國辭掉中常委,以及民進黨內人人噤聲的情形,可以看出黑金貪腐已經深入民進
黨骨髓。
被起訴不得選公職
民進黨中執會昨天修正兩部分,一是「黨職人員選舉辦法」第九條,新增曾犯槍砲彈藥刀
械管制條例不得參選黨職,並取消緩刑滿十年可參選的「十年條款」,但不溯及既往。其
次是修正「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增訂曾參與組織犯罪者、性侵害犯罪或兒少性交易者
不得參選;另曾犯檢肅流氓、毒品、槍砲彈藥刀械管制等條例,經判決確定改為「經起訴
者」即不得參選,規定加嚴。
據轉述,中常委王定宇在會中質疑,被起訴就不能參選,若後來無罪怎麼辦?中常委蔡易
餘則說,他父親蔡啟芳當年參加嘉義市長初選,因為管訓十年條款無法參選,現在又通過
這樣的規定,根本是「蔡啟芳條款」,父親一輩子不能代表民進黨參選。
針對英系?賴否認
不過,賴清德表示,過去跟蔡啟芳一起打拚,但現在要回應社會期待。與會人士也轉述,
由於賴的「氣場太強」,之後也沒人再發言,該提案很快就通過。
會後,賴清德親自主持記者會,對於黃承國是否不能再參選黨公職?賴清德說,「是的,
沒有錯。」至於是否和黃承國溝通?賴表示,之前黨內有跟黃討論過,黃同意不再出席黨
內會議。媒體詢問,是否會被解讀新潮流針對英系?賴說,「沒有這方面問題。」
另據了解,英系立委會前私下議論,認為針對性太強,若條文真的溯及既往,根本就是派
系鬥爭;最終中執會通過版本取消「十年條款」,但沒有溯及既往,英系立委說,「這樣
較符合法理與常理」。
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