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也是在論邏輯
我同意你的思路,國民政府(國號:中華民國)是有責任
而我也相信228這樣的規模不是單一個人,而是組織才能做到的
比如,政府、政黨、極權團體
而組織,是有延續性的。
納粹黨(國家社會主義德意志勞工黨)今已不存在於德國社會
德意志國也轉型成今日德意志聯邦
如果你不認同一個組織過去犯下的惡行
應該讓他永遠離開你的視角。
※ 引述《q123212 (q123212)》之銘言:
: 不講對錯,單論邏輯
: 當時國民政府實質統治了台灣,沒錯吧?
: 畢竟動用軍隊也是事實
: 當時是叫中華民國,沒錯吧?
: 一直到解嚴後,開放組織政黨
: 民進黨1986年成立
: 2000年,僅14年便取得政權
: 還是中華民國,沒錯吧?
: 那你是不是繼承了整個國民政府的歷史?
: 你有做什麼拋棄繼承的動作嗎?
: 改國號?改憲法?
: 沒有嘛!台獨還是淪為口號嘛!
: 後來2016年再度取得政權
: 這不還是中華民國嗎?沒錯吧?
: 改國號?改憲法?
: 沒有啊!
: 你還是繼承了整個政府嘛!
: 所以現在政府是不是應該完整公布資料並道歉?
: 一直找國民黨幹嘛?
: 幹嘛!?
: 提到228就自動變回民進党喔!?
: 雙標也要有底限吧!
: 該你出來承擔就出來承擔
: 沒那個懶趴就不要出來執政啦!
: 一群猴子搶到一台車,什麼都不會
: 笑死人了!笑死!真的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