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陳宗彥遭爆召妓 上任18天請辭成最短命政院發言人

作者: qazijn (oh yes)   2023-02-18 09:55:42
※ 引述《CREA (人間不信)》之銘言:
: ETtoday新聞雲
: 2023年02月17日 20:30
: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 快訊/陳宗彥遭爆召妓 上任18天請辭成最短命政院發言人
:   民眾黨立委陳琬惠17日揭露,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擔任台南市新聞及國際關
: 係處處長時,疑似「常態性召妓」,呼籲行政院長陳建仁須徹查。對此,陳宗彥
: 下午出面痛斥,這是未經查證的報導,「先把一個人的人格抹掉,沒有一則報導
: 經過查證」。晚間陳宗彥宣布請辭,而他就任僅18天就卸任,也成最短命發言
: 人。
:   陳宗彥下午出面說明,這是未經查證的報導,「先把一個人的人格抹掉,沒
: 有一則報導經過查證」;他強調,他在台南服務期間,從擔任市議員、到市府服
: 務,「從未被檢調約談偵辦調查」。
:   「我在從事公職到現在,對選民服務人民的陳情,我都謹守依法處理的分
: 際,這是自我要求。」陳宗彥說,他過去從地方公所、擔任議員,他都秉持這樣
: 的原則,連當市議員時質詢權力可以到哪,都不會逾越分際,這是自我要求。
:   最後,陳宗彥說,特定媒體未經任何查證,現在將一個人的人格處理掉、圖
: 卡都出來,台灣的政治不該淪落到這樣,「用這樣方式做一個處理,我覺得不應
: 該,應該藉著事件大家一起思考。我很誠心地做說明」。
: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6859/d6859313.jpg
: ▲陳宗彥晚間宣布請辭行政院發言人。(圖/記者屠惠剛攝)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217/2442753.htm
陳宗彥 召妓
第 80 條
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一、從事性交易。但符合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一項至第三項之自治條例規定者,不適用之。
二、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意圖與人性交易而拉客。
谷辣斯‧尤達卡 酒駕
第 185-3 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
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曾犯本條或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於十年
內再犯第一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三百萬元以
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我怎麼看都酒駕比較過分阿
酒駕都可以害死人了
召妓兩情相願 就行政罰而已
怎麼谷辣斯可以當立委 當發言人 還可以選縣長
這到底為什麼啊?
而且召妓都是因為台北國民黨執政的縣市沒開放性交易區
真是太奇怪了
民進黨標準真是太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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