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快訊/虎豹潭6死意外!新北市府未設救

作者: jganet   2023-02-18 11:08:42
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記者杜冠霖/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快訊/虎豹潭6死意外!新北市府未設救生設備還甩鍋 遭監院糾正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imgur.com/Vle3Y59.jpg
新北市雙溪區虎豹潭2021年10月16日傍晚因溪水暴漲,造成由「天大地方自然公司」舉辦的
「大方自然體驗」有2大4小不幸遭洪水沖走罹難,事後蘇姓女領隊依過失致死罪被判刑2年
。而監察委員調查發現,現場並無任何警告標示、廣播系統以及救生設備,新北市府並未善
盡場域管理責任,事後卸責非權責機關顯有怠失,因此通過糾正新北市府。
這起案件發生於2021年10月16日,當時一行31人前往該處參加天大地方自然文化有限公司「
大自然體驗營」,但沒想到卻因溪水突然暴漲,導致其中2大4小遭洪水沖走,特搜人員歷經
5天的全力搜救後,陸續尋獲2大4小的遺體(45歲鍾姓男子、9歲蔡姓女童、11歲劉姓男童、
48歲陳姓男子、15歲陳姓少女、8歲的劉姓女童),6個家庭破碎。
監委調查發現,事故現場無任何警告標示、廣播系統以及救生設備,新北市政府事前顯未善
盡場域管理責任,事後卻推託其非權責機關顯有怠失。為此,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教
育及文化委員會、財政及經濟委員會、內政及族群委員會、司法及獄政委員會聯席會議於11
2年2月14日通過葉大華、蔡崇義及范巽綠三位監察委員所提調查報告及糾正案,糾正新北市
政府。
對於該起事件,監委葉大華表示,新北市府事前並未善盡場地管理責任,沒有明確警告標誌
、廣播系統及救生設備,經詢問罹難者家屬,他們認為這是非常嚴重的事情,當地是非常熱
門風景區,為何會連這麼基礎的設備都沒有?
葉大華指出,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相關營運管理都屬於新北市府自治事項,根據新北市府水
域安全維護工作分工表,內容明載巡邏、勸導、裁罰、設置廣播系統及配置警戒人員之主政
機關均為新北市府相關局室,事發後新北市府卻堅稱經濟部水特局為場域主管機關,顯有怠
失。
蔡崇義指出,這個事件引起全國矚目,台灣好山好水不開放是暴殄天物,但開放一定要做防
備措施,若超越這個界線需要個人負責,未來有公司辦理相關活動,政府應該注意是否符合
相關規定,但事發當下卻沒有主管機關負責,新北市府強調是中央政府問題、中央則說是地
方權宜,但根據相關條文,都講得很清楚是地方主責、中央協助。
調查報告也指出,對於該間公司,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下稱陽管處)薦任第8職等課長
蕭淑碧,未徵得機關同意,於98年間與涂大芳體驗自然中心負責人涂淑芳合辦研習活動,更
於共享自然基金會之網站散布公務聯繫資訊,引發外界對陽管處、蕭課長與虎豹潭事件主辦
方、共享自然基金會存有利害往來之訾議。
蕭淑碧於100年9月7日回職復薪後,未經機關許可,於勤餘時間違法兼任教學工作至109年間
,並收取報酬,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規定事證明確,有損政府之信譽及公務人員聲譽。
為維持公務紀律,陽管處應議處相關違失人員,並督導所屬人員確實遵守公務員服務法相關
規定。
調查報告指出,大方公司涂淑芳負責事先招攬業務,收取費用,安排路線及課程內容之審查
及分配帶隊老師,對於路線發生之風險、備用措施、輔助人力及工具、救援措施、家長投保
等有應注意能注意之義務,其為實際負責人。
調查報告說明,基隆地檢署未調查斟酌,逕認涂淑芳所涉過失致人於死罪嫌不足。然而本案
有刑事訴訟法第260條第1款發現新事證而再行起訴之事由,自應請法務部轉請所屬機關研議
再行起訴,以維司法公義。涂淑芳及大方公司雖均非監察院糾彈對象,然經查發現其涉犯過
失致死、業務侵占及違反稅法等犯罪嫌疑,依法義務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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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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