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無號誌又逆光! 行人穿越馬路遭騎士撞上

作者: alwang (暱稱回來吧)   2023-02-21 14:46:58
1.媒體來源:
TVBS
2.記者署名:
記者 洪彩綸 / 攝影 蘇泰盈 報導
發佈時間:2023/02/21 14:29
最後更新時間:2023/02/21 14:29
3.完整新聞標題:
無號誌又逆光! 行人穿越馬路遭騎士撞上不治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youtu.be/1_7PE7qlC-Y
台中市東區發生死亡車禍,一名行人沒走斑馬線,穿越馬路時遭騎士撞上身亡,附近居民
說,這個地方距離進化路口不遠,騎士轉彎過來後要注意來車,但出事的玉皇街口沒有斑
馬線和號誌燈,行人如果穿越馬路,又碰上逆光,可能會因為看不清又來不及反應,發生
危險!
汽車駕駛從進化路左轉精武路後,眼前夕陽逆光很明顯,但下一秒車上駕駛目擊車禍意外

目擊駕駛:「喔,騎士撞上行人,雙雙倒地!」
目擊駕駛:「哇,撞的很大力耶。」
另一個角度查看,原來幾秒鐘之前,一名男子,從玉皇街南往北方向穿越道路,被機車撞
上,當場沒了生命跡象,送醫搶救後仍傷重不治,騎士則是手腳擦挫傷。
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23/02/21/20230221131737-53a18cca.jpg
附近居民:「這邊沒有交通號誌,所以如果要過的話,就會很危險。」
其他騎士(非當事人):「那邊右轉過來的車,會直接加速,完全不會注意到這邊。」
車禍地點在台中市東區精武路和玉皇街口,2月20日下午五點左右,53歲游姓男子穿越馬
路遭45歲陳姓騎士撞上,警方調查,騎士沒有喝酒,但也透露當時逆光,沒注意到前方有
行人從左邊出現。
其他騎士(非當事人):「(傍晚逆光)滿刺眼的看不到這邊的車你要瞇著眼睛看。」
警方指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規定,行人穿越道路,在設有行人穿越道、人
行天橋或地下道者,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
雖然前一個路口有斑馬線,但這個路口沒有行人穿越道,也沒紅綠燈號誌,警方說,詳細
肇事原因還要進一步調查,雙方肇責比例也要後續釐清。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048163
6.備註:
又有標題黨要酸行人地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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