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張議晨/高雄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強逼女騎士轉頭看他「打手槍」對方不理色男改伸鹹豬手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趙姓男子去年6月7日清晨4時許,在前鎮區中山二路與民權二路口強逼女騎士看他「
打手槍」,對方不理後加足油門離開,趙男卻跟上前強摸胸部,高雄地院審理後,依性騷
擾防治法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另併科罰金6萬元。
判決指出,去年6月7日清晨4時許,趙男騎機車尾隨一名女子,趁對方停在中山二路與民
權二路口等紅燈時,趙男前停在對方車旁,先是脫掉褲子,再拍女方肩膀,逼對方轉頭看
他「打手槍」。
女騎士見狀後,隨即加足油門向前,但趙男仍不罷手,趁女騎士停下來等紅燈時,騎機車
掠過女騎士身邊,伸手摸了對方右胸一下後逃逸,警方接獲報案後,循線查出趙男涉案,
將他依性騷擾防治法送辦。
法院審理時,發現趙男有多次妨害風化、性騷擾前科,法官考量他的前案紀錄,綜合相關
事證後,依性騷擾防治法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另併科罰金6萬元。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6987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