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路口車不讓人 宜蘭連5天大執法

作者: ebod221 (ebod221)   2023-03-08 09:31:26
好奇問
難道不能像台北某些路口一樣
全部都紅燈,讓行人先走嗎?
畢竟只要有綠燈,無論是機車或汽車
都嘛想著趕快轉彎,不會想禮讓
或轉彎後看到行人想禮讓也來不及,所以乾脆不讓
全部紅燈的話
這樣對行人不是也比較安全嗎
※ 引述《lpbrother (LP哥(LP = Love & Peace))》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蔡昀容
: 3.完整新聞標題:
: 路口車不讓人 宜蘭連5天大執法
: 4.完整新聞內文:
: 路口車不讓人 宜蘭連5天大執法
: 2023/03/08 05:30
: 〔記者蔡昀容/宜蘭報導〕台灣被外媒評為「行人地獄」,道路環境對行人普遍不友善。
: 宜蘭縣警局表示,昨起至十一日,連續五天執行「維護行人安全大執法」專案,加強取締
: 「汽機車不停讓行人」及「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等違規,依道路交通管理處
: 罰條例,違者可處一二○○元至三六○○元罰鍰。
: 1、2月已取締221件
: 警政署今年將路口停讓行人列為工作重點,盼強化行人安全及防制交通事故發生。就宜蘭
: 縣來說,過往「汽機車不停讓行人」相關取締案件較少,不過今年一月、二月,已有二二
: 一件。
: 宜蘭縣警察局在縣內分成五個轄區,分別由礁溪、宜蘭、羅東、三星、蘇澳警分局管轄。
: 縣警局交通隊表示,已請各分局於三月七日至十一日,在尖峰時段在行人穿越量較大的路
: 口,安排警員加強取締「汽機車不停讓行人」及「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等違
: 規,包含市區熱點、火車站四周、新月廣場四周、轉運站等。
: 警方指出,以車輛在行人穿越道上,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一個車道寬(約三公尺)以內,以
: 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為取締認定基準;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四條及第四
: 十八條規定,「汽機車不停讓行人」及「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可處一二○
: ○元至三六○○元罰鍰。
: 未來持續安排執法
: 至於三月十一日之後,警方強調,還是會持續安排類似取締,呼籲駕駛人養成「停讓行人
: 」的守法習慣,行經路口時減速慢行,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行人也應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
: 道、不擅自穿越車道,遵守號誌、標誌及標線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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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570952
: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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