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男警執行飯店掃黃勤務 對女警二次襲胸記1

作者: strellson (臺語是客家話)   2023-03-10 13:36:31
2.記者署名:者王聖藜
3.完整新聞標題:男警執行飯店掃黃勤務 對女警二次襲胸記大過
4.完整新聞連結: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022153
5.完整新聞內文:112-03-10
臺北市一名男性員警執行掃黃勤務連續二次對同行女警襲胸,記一支大過處分,他提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男警察二次襲胸,但考績委員會只對第二次行為處分,判處分撤銷,由臺北市政府另為適法之處分。可上訴。
判決書說,一〇九年八月廿四日下午,男警察在臺北市某飯店前執行掃黃勤務,與同行的女警一起等候應召女到場。
女警擔心男警置於梳妝檯、對準大門口的密錄器被發現,上前調整密錄器的位置,此時男警從後方繞到女警的左前方,用手肘摩擦女警的左邊胸部。
女警被碰到胸部有意離開,又害怕勤務失敗,繼續選擇留在現場,但為避免男警再次觸碰到她的身體,刻意與對方保持距離,以手護住胸部,不過,男警卻再次靠近,並用右上半身緊貼住女警的胸部。
女警於勤務結束後,先以LINE向派出所巡佐陳報,待返回隊部,再以LINE聯繫男警解釋,警方進行行政調查完畢,將議處案移由臺北市政府處理,男警記一支大過,但他不服,提行政訴訟。
法官認為,男警執勤期間確實二度碰觸女警的胸部,不過,警分局的調查只記錄他的第二次行即作成記過處分,處分有瑕疵,判決應由臺北市政府另為適法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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